(略) 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2024第1006场)(转载) 一、本次交易专场为: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 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 (略) 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竞价销售品种为散装菜籽油,数量486吨,等级二级,生产年限2022年,产地广西、湖北,存放地点为 (略) ,其他指标详见《交易清单》,《检验报告》附后。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合同品种为散装菜籽油,数量486吨,等级二级及以上,生产年限2024年,产地国内,存放地点为 (略) 指定罐号 。具体指标详见《交易清单》及下方“采购详情”,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出库费:20元/吨,由竞得方承担,竞得方在出库后五个工作日内打入卖方指定账户,出库数量以卖方地磅计量为基准,买方可派人监磅。 2.出库条件:每天可出库120吨。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采购入库的菜籽油应是2024年新加工生产的菜籽油,符合《菜籽油》(GB/T1536-2021)国家标准二级及以上质量标准,其中:酸价≤1.5mg/g,过氧化值≤0.20g/100g,不溶性杂质≤0.05%,水分及挥发物≤0.15%,溶剂残留量≤18mg/kg,色泽、气味滋味指标按标的清单表中的标准执行,以上任何一项指标超标均拒收。②食品安全指标符合(*)、(*)标准要求,其中:铅(以Pb计)≤0.08mg/kg,总砷(以As计)≤0.08mg/kg,黄曲霉毒素B1≤8ug/kg,农药残留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以上任何一项指标超标均拒收。③拒收菜油由供货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包装要求:无 。 3.入库费:20元/吨,由竞得方承担,竞得方在入库后五个工作日内打入买方指定账户。 4.入库条件:每天可入库120吨。 5.其他要求:入罐前竞得方需提供该批次菜籽油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合格检验报告,供货方随货附每批次的质量检验报告和食用油专用运输车辆前次食用油运输证明,卖方不提供的,买方一律拒收。 联系人:唐华勇,联系电话:*。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11月30日,13号罐必须于8月15日前完成出库,1号罐出库期截止到2024年12月10日。 (三)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8800元/吨,货款期截止到2025年2月20日,入库期截止到2025年2月28日。 (四)结算方式:买方于2025年2月2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粮油初检合格后入库,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验收时是否合格的依据。初检合格后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全部入库完毕后,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检验合格后结算全部货款的95%,剩余货款经采购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检验合格后结算。如经检验不合格做退货处理,卖方应在规定期限(20天)内补齐合格的菜籽油,若卖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 16:00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7月24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四川省以外会员(国家粮油交易中心注册会员)须拨打028-*(何超) (略) 场提供会员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5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 (略) 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 开户行: (略) 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 开户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保证金清退 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如需清退单笔合同保证金,须在合同验收确认完毕后向批发中心提供买卖双方盖章的释放保证金申请。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九、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 (略) 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十、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一、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二、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 (略) ”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 (略) 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挂网) *(报名) *(交割)交易QQ群:*(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 * *(传真) 财务QQ群: *江航成、符晗(入金、出金) 黄静(发票) 1号罐 13号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