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年产1000吨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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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略) 道真自治县玉溪镇上玉工业园区巴渔工业园 | (略) | 贵州顺扬 (略) | 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与环保工程,主体工程主要为:合成二车间(4F)、危险化学品仓库一(1F)、危险化学品仓库二(1F)、原料储罐区、*类库房一(4F)。辅助工程主要为:综合办公楼(4F)、机修车间(1F),公用工程主要为:配电房(2F)、设备间(1F,内空压、制氮、制水、制冷设备)、消防泵房二及消防水池(1F)。项目新增建筑面积17939.2m2。建成后年产双-*基己氧苯酚*氧苯基三嗪(D55D)500吨,年产4-溴*基喹啉-2(H)-酮(D56C)500吨。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①生物质锅炉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污染物浓度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相关排放限值,通过DA002排气筒(H=15m)有组织排放; ②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生产车间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NMHC(包含*苯、一氯*烷、*醇、二氯*烷等)。 合成二车间废气为有机废气和酸性废气,有机废气进入废气处理设施经“二级水洗+碱洗+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由28.65m排气筒排放(DA003)、酸性废气进入废气处理设施经“二级水洗+碱洗+树脂吸附脱附+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由28.65m排气筒排放(DA004)。合成车间排气筒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标准,其中DMF、二氯*烷、二氯*烷、硝基*烷的废气排放标准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HJ 611-2011)附录C—多介质环境目标值(MEG)。 ③罐体呼吸有机废气通过定期对储罐和及其附件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加以控制,并且在储罐区针对储罐呼吸废气,采用管道和呼吸阀连接,收集后统一进入合成二车间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合成二车间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3、DA004)。 ④危废暂存间废包装桶、蒸馏残渣(液)、废活性炭、水处理站污泥、固废混合盐、废机油、实验室废物等危险废物在暂存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本次评价结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对上述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密闭收集处理,该过程废气主要为NMHC。采用负压收集,进入合成二车间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合成二车间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3)。 ⑤焚烧炉烟气通过回转窑+二燃室+SNCR脱硝+余热锅炉+半干急冷塔+干法吸收(消石灰、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引风机+湿法脱酸塔+烟囱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通过DA005排气筒(H=35m)有组织排放。 ⑥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污水池尽量封闭,恶臭经管道引入引风机,经生物除臭(生物填料塔)处理满足《 (略) 环境污染无排放标准》表2标准后通过DA006排气筒(H=15m)外排。 (2)无组织废气 ①污水处理站 项目污水处理站怒硬气通过设置集气罩收集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集气罩收集不到的部分,通过无组织的形式排放至周边大气环境,主要为NMHC,硫化氢,氨气。 ②运输车辆尾气 项目建成后,原料运输和产品销售均采用载重汽车运输,车辆运行过程中会产生运输车辆汽车尾气和扬尘。 企业边界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硫化氢、氨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能够满足参照的《贵州环境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通过对原有废水处理站原址改扩建一座日处理300m3/d的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一级EOB+一级混凝沉淀+二级EOB+二级混凝沉淀+二级A/O池+二次沉淀池+臭氧氧化”。生产废水预处理满足巴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执行 (略) 巴渔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特征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余参考《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相关标准)排入园区水管网(DW001)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项目运营期废水采用分质收集,分质处理,反应釜清洗废水、酸性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液通过高浓度有机废水收集池收集后进入综合废水调节池。 厂区职工生活污水、厂房保洁用水等低浓度废水经低浓度废水调节池收集后进入综合废水调节池。 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有效容300m3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地下水防控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防渗设计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执行,根据厂区各生产功能单元是否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及其风险程度,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其中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暂存间、罐区污水处理区、事故池、生产车间、废液焚烧炉等区域,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 >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防渗区包括仓库、机修车间等,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简单防渗区包括回车场、门卫、综合楼、道路等,做一般地面硬化。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音源主要有生产设备、各类风机以及泵类,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软性接头、消声器、减震台座、隔声罩、隔声材料等减震、隔振、隔声、吸声、消声装置和设施,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降低人为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后主要固体废物为蒸馏残渣/液(HW02、271-001-02)、废机油(HW08、900-249-08)、水处理污泥(HW12、264-012-12)、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实验室废物(HW49、900-047-49)、废包装物(含HW49、900-047-49)、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理;废包装物分类处置利用,不能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理。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年产1000吨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pdf | |||||
评估意见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