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乌兰双线穿越白杨河管段泄漏风险治理项目 | (略) 达坂城区,东南距达坂城区约2km | 国家管网集团 (略) 西部分公司 | 新疆天合 (略) | 投资1837.64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 (略) 达坂城区,东南距达坂城区约2km建设管段泄漏风险治理项目,拟在乌兰双线穿越白杨河上游1.2km处新建RTU阀室一座,增设乌鄯原油和乌兰成品油管道线路截断阀,合建2A#监控阀室(地理坐标:E 88°18′53.175″, N 43°20′22.376″),当下游白杨河穿越段管道出现油品泄漏时可立即关闭阀门。配套建设0.08km原油、成品油连接管线,原油管道和成品油管道采用同沟敷设、合并建站方式,两条管道净间距为1.2m,原油管道热煨弯管采用D610×10 L450M SAWL钢管,成品油管道热煨弯管采用D559×8 L450 M SAWL钢管。 |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合《 (略)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 030—2022)相关要求。 (二)在施工、安装及检修过程中,各类车辆须在场内运输道路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 (三)严格控制临时用地范围,减少对地表土壤和植被的破坏;工程结束后要对施工迹地进行全面清理和生态恢复,减少水土流失;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土方、碎石等主要用于回填,无法回填的外运至政府指定填埋场填埋。 (四)项目不设临时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设施依托达坂城中间站现有设施;管道试压水用于场地道路降尘及绿化。 (五)项目运行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六)加强管线的巡检工作,防止管线出现“跑、冒、滴、漏”,完善应急预案,管线出现泄露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环境风险,管线周边悬挂标志标识,落实各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