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23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2021〕29号);
(12)《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3)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须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
(7)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开标前一年内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a.投标截止日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b.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站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0)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a.提供磋商保证金收据原件、转账凭证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b.提供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上两种方式二选一,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
(12)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13)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1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对于可 (略) 或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可不提供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