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略) 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2)561号及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文件,市政府决定实施内蒙 (略) (略) 生态环保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为发挥社会资本融资、专业、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率,拟向社会公开征集意向投资人,现将项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机构
主办单位: (略) 财政局
主办单位有权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关工作日程,拥有本次意向投资人征集的最终解释权,并对参加征集的各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初步方案及文件拥有无偿使用权和处置权。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 (略) (略) 生态环保项目
2.项目整体概况:本项 (略) 污水管网工程资产、 (略) 鸿程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资产、 (略) 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工程资产、 (略) 绿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工程资产进行出售盘活并整合维修提升,属于生态环保领域,符合盘活资产的整体要求。
3.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为18000万元,项目资金由投资人自行解决。
4.合作形式:本项目 (略) 财政局牵头组织推进,入选的意向投资人参与对项目设计方案提出建议、制定运营方案等相关工作。如果入选的意向投资人与政府方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合作协议,则由意向投资人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后续运营。意向投资人通过使用者付费、租金收入等获得合理投资收益。
三、投资人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国有独资法人实体,且合法续存,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资信情况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拥有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的投融资能力。
四、简要流程
1.意向投资人请于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3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略) 财政局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交如下资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应征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4)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2.主办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根据全部应征单位的实力、业绩、信誉等情况进行筛选。
3. 2023年2月6日前应征单位提交项目初步运营方案,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评比确定意向投资人。
五、费用
此次征集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应征意向投资人自理。
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项目公 (略) 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 (略) 财政局
地址: (略) 胜利东街021号
联系人:陈然
联系电话:0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