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QTJY*
二、项目名称: (略) 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 (略)
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服务范围: (略) 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达到90%以上的数字化率,并提高馆藏档案数字化成果质量,提高档案馆安全管理。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与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程利光、汪琳、叶承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云 (略) 、安徽正硕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 (略) (略) 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联系电话:0563-*、0563-*。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宁国 (略)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国云 (略)
地址: (略) (略)
联系方式:张先生、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正硕 (略)
地址: (略) (略) 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联系方式:江女士、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江女士
电话:0563-*、0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