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一批废旧护拦板、立柱及小件等报废资产 | 项目编号 | N0117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3-0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3-2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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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双沟东收费站、靳桥收费站、泗洪南收费站、盱眙收费站、宿迁北收费站、宿迁东收费站等,具体以实际点位为准。 | ||||||||||||||||||||||||||||||||||||||||||||
标的现状 | 闲置,拟报废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10-31 | ||||||||||||||||||||||||||||||||||||||||||||
评估机构 | 北京华亚 (略) | ||||||||||||||||||||||||||||||||||||||||||||
转让底价(元) | 2600.00元/吨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江苏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L 住所: (略) 鼓楼区山西路128号和泰国际大厦27楼 法定代表人:王东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 (略)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
特别 | 一、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为整体合计单价,标的清单数量均为暂估量,实际重量以整体移交称重为准,转让方不对实际称重出现的数量偏差负责。单价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范围内所有材料的清点、处理、管理、保险、利润、税费等费用以及协议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二、本次转让标的移交时所产生的所有装卸及运输费用均有受让方承担。 三、转让双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后,受让方须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向转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元人民币,受让方最终安全和如期完成拆除后由转让方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如受让方违反 《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转让方将扣除受让方相应履约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四、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五、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闲置资产拆卸环境、拆卸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 六、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资产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七、标的物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 八、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九、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或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拆除现场设备,并将委托拆除合同和相关资质证书作为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必要附件。 十一、成交后,转让方将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的注销登记手续。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标的交割 | 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http://**-0ae8-43f8-a482-2497e6f7f9f6]、《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http://**-845e-42c0-9ed5-0720ab0d086e]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联系人:周万琪 联系电话:*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3-07 17:00:00至2023-03-21 17:00:00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资格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http://**.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转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报名材料(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正反面); (二)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四)收购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五)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四、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五、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六、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交易所(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3-2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三)《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三、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略) 物价局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洪先生 |
咨询电话 | 025-*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咨询地址 | (略) 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400-828-9082,025-* | |
其 他 | 传真: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