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成都 (略) 地块( (略) 东侧)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地点: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 (略)
摘要
成都 (略) 地块( (略) 东侧)位于成都市海峡两岸科技产业 (略) , (略) 纬度为:北纬30°40′ *** ″,东经103°50′ *** ″,地块总面积为 *** .97m2。2003年根据温江区规划调整将该地块规划为温江区海峡科技园东区工业用地,2004年温江区政府根据规划以招商引资及工业方式将该地块的使用权出让于成都 (略) ,该块土 (略) 为:温国用(2004)字 (略) ,用途为工业。成都 (略) 在获取土地使用权后由于科技园区规划调整和拆迁的原因, (略) 。
依据《成都市温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4年调整完善版)文件,依据成都市温江区土地利用规划要求,本地块用途由原二类工业用地,拟变为一类住宅用地。地块规划条件咨询意见书见附件3。
为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 (略) 会发展背景的重大变化和相关规划实施,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作用,依据《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 (略) )(“土十条”)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为贯彻落实“土十条”的相关内容, (略) 《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关于印发<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12月14日)、《成都 (略) 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的通知》(成都 (略) ,2018年6月27日)及其附件等文件的要求,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受成都 (略) (于2021年12月15日更名为成都鑫 (略) ,公司营业执照见附件2,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见附件4)委托,四川佳 (略) 于2021年9月15日开展“成都 (略) 地块( (略) 东侧)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四川佳 (略) (营业执照见附件20)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在成都 (略) 的配合下展开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资料分析、污染源识别等工作,并根据前期调查工作于2021年9月制定了本项目的初步调查方案。根据制定的调查方案,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完成现场土壤、地下水采样、实验室分析等工作。根据实验室分析结果,最终形成《成都 (略) 地块( (略) 东侧)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地块描述
成都 (略) 地块( (略) 东侧)位于成都市海峡两岸科技产业 (略) , (略) 纬度约为:北纬30°40′ *** ″,东经103°50′ *** ″,地块总面积为 *** .97m2。
调查分析方法
(1)资料的收集与分析。主要内容包括: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地块环境资料、地块相关记录、有关地块的历史影像资料、 (略) 在区 (略) 会信息。
(2)现场踏勘。主要内容包括: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相邻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的描述等。通过对异常气味的辨识、摄影和照相、现场笔记等方式初步判断地块污染的状况。
(3)人员访谈。主要内容包括: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相邻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地表水和地下水使用情况、周边居民对地块规划的知晓情况等。通过对人员访谈的方式,获取地块污染的状况。
(4)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 -2018),结合污染识别和周边地块的地勘资料,对项目地块的土壤进行了采样。并依据测试和分析结果,初步判断地块受污染的状况。
调查结论和建议
成都 (略) 地块( (略) 东侧)位于成都市海峡两岸科技产业 (略) , (略) 纬度约为:北纬30°40′ *** ″,东经103°50′ *** ″,地块总面积为 *** .97m2。根据走访调查,2001年以前地块内为农田、树林及农户聚居区,2001年~2003年根据卫星地图及走访调查可知,本地块都是农田、树林及农户聚居区。2003年本地块变更为工业用地,散户居民 *** 续拆除,地块周围居民于地块内种植有蔬菜,地 (略) ,未进行过生产性活动。
应温江区规划要求,该场地后续规划为一类住宅用地,且历史为工业用地。本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初步调查共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含1个土壤清洁对照采样点位),共采集了22个土壤样品,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含1口对照监测井)。
本次初步调查对地块内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壤进行了采样分析,较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了该地块的环境质量状况。
1、地下水监测结论
(略) 测地下水中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硫化物、钠、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 *** 烷、四氯化碳、苯、 *** 苯的含量及色(铂钴色度单位)、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 -2017)表1中Ⅳ类标准限值的要求;镍、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的含量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 -2017)表2中Ⅳ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地下水监测结论:项目地块内地下水未受到污染。
2、土壤监测结论
(略) 测土壤中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 *** 烷、1,1-二氯 *** 烷、1,2-二氯 *** 烷、1,1-二氯 *** 烯、顺-1,2-二氯 *** 烯、反-1,2-二氯 *** 烯、二氯 *** 烷、1,2-二氯 *** 烷、1,1,1,2-四氯 *** 烷、1,1,2,2-四氯 *** 烷、四氯 *** 烯、1,1,1-三氯 *** 烷、1,1,2-三氯 *** 烷、三氯 *** 烯、1,2,3-三氯 *** 烷、氯 *** 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 *** 苯、苯 *** 烯、 *** 苯、间二 *** 苯+对二 *** 苯、邻二 *** 苯、硝基苯、苯胺、2-氯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的含量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 -2018)表1中筛选值第一类用地标准限值的要求;阿特拉津、氯丹、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硫丹、七氯、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六氯苯、石油烃(C10-C40)的含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 -2018)表2中筛选值第一类用地标准限值的要求。
土壤监测结论:项目地块内土壤未受到污染。
根据场地环境调查结果,《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略) )中规定:“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确认超过有关土壤环境标准的疑似污染地块,称为污染地块”。本场地地块环境调查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导则开展。调查结果显示,相关土壤监测项目检测值未超过本场地地块的土壤环境风险筛选值, (略) 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 -2017)表2中Ⅳ类标准限值。因此本场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一步开展土壤风险评估及治理修复,相关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不确定性分析
本报告 (略) 掌握的调查资料的判别和分析,并结合项目本场地条件等多因素的综合考虑来完成的专业判断。 (略) 得出的结论是基于该场地现有条件和现有评估依据,本项目完成后场地发生变化,或评估依据的变更会带来本报告结论的不确定性。
建议
1、加强对场地的管理工作,应进行巡视工作,设置提示标志,禁止周围居民在场地内种植农作物;
2、加强对地块的环境监管。在该地块下一步开发利用前,保护地块环境不被外界人为污染,杜绝出现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保持地块土壤及 (略) 于良好状态;
3、地块后期建设过程中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若发现土壤和地下水有污染等异常迹象,应及时排查并 (略) 理。
报告文本:成都 (略) 地块( (略) 东侧)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pdf
专家评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pdf
专家复核意见:专家复核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