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 (略) 赣州乡村振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宁都县子项目)勘察设计已由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宁都县永生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勘察设计单位,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1)蔬菜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①节水灌溉设施:水肥一体化控制系统80套,最大覆盖能力50亩,含水泵、中控系统、过滤器、蓄水池(箱)等;滴灌一亩一套,4000亩共计4000套,滴灌管采用以色列DN20、给水管采用 DN25-110PVC;水井160眼,水源为地下水。②排水沟*米,素土沟。③变压器4座,含输变电线路。④机耕道40000平方米,道路硬化。⑤绿色生产设施设备:太阳能杀虫灯160盏。
(2)农村供水改善工程
针对县内2个乡镇开展农村生活供水改善工程建设,其中:
①宁都县青塘镇饮用水水质改善示范工程日处理5000吨,解决青塘镇11个行政村饮用水水质问题,受益人口达1.7732万。建设箱式取水头部1座、泵房200平方米、送水泵房(含配电间)1000平方米、加药加氯间150平方米、管理用房150平方米、清水池1000立方米、污水池500立方米、进水管18000米、输水管4000米、减压房15平方米及辅助工程1项(场地硬化 600平方米,绿化工程1000平方米,供排水、电力及消防设施1项,环保工程1项,围墙600延米),购臵210m3/h一体化净水器1座、过滤设备1套、消毒设备1套、泵房配套设备2套。
②宁都县石上镇饮用水水质改善示范工程日处理20000吨,解决石上镇及梅江镇饮用水水质问题,受益人口达7.0923万。建设分层取水塔1座、栈桥1座、网格反应斜管沉淀池4000立方米、普通快滤池3000立方米、加药加氯间500平方米、管理用房500平方米、清水池4000立方米、反冲洗泵房及配电间500平方米、排泥水池3000立方米、污泥浓缩池1800立方米、污泥平衡池及脱水车间1000平方米、进水管1700米、输水管30000米及辅助工程1项(场地硬化2000平方米,绿化工程4500平方米,供排水、照明及消防设施1 项,环保工程1项,挡土墙 900米,围墙600延米,厂区大门1座,厂区安防监控1项,厂区电缆沟及管道预埋1项),购臵反应沉淀池排泥设备1套、过滤及反冲洗泵房配套设备1套、加药消毒设备1套、污泥脱水设备1套、厂区供配电及PLC 控制仪器仪表系统1套、化验设备。
(3)宁都县青塘镇河水系综合治理示范工程
通过河道清淤疏浚、修复生态河堤(新建堤防)等方式对青塘镇河水系10公里河道进行综合整治。
本项目总投资23205.46万元、工程费用17011.05万元,勘察设计费约458.199万元 (其中勘察费约:119.67万元、设计费约338.52万元)。勘察控制价费率为0.7 %,设计控制价费率为 1.99 %,不另计审查及会务费。投标报价需同时报金额和费率,结算时按中标费率× 财政审核建安工程费。
2、资金来源:亚行贷款及国内配套资金。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 (略) 赣州乡村振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宁都县子项目)全过程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地勘、测量、总体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编制及英文翻译、技术规划编制至本工程完工的所有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含中期调整项目等全部工作。各阶段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4、建设地点:宁都县青塘镇、石上镇等乡镇。
5、勘察设计计划工期:
①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概算)。
②初步设计批复后 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满足发包人要求;
(2)勘察质量要求:必须满足国家关于工程地质勘察的有关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地质详勘并通过审核,为施工图设计提供可靠的工程地质资料。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与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岩土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投标单位经营人员担任,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社保证明等,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社保证明等,并按时网上签到。
5、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近一年连续6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拟派人员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6个月 (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
6、在赣投标 (略) 水利厅办理了江 (略) 场信用登记手续( (略) 水利厅最新公布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水利勘察设计企业中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否则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
7、拒绝潜在投标人投标情形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本工程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 (略)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企业参加投标;
(3)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赣州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5)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近 3 个月内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 (略) (略) 任何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 前 36 个月内 (略) 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
注:投标人应当自觉诚实信用投标,对投标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明知不具备招标文件投标资格条件仍继续参加投标的,视为虚假投标,如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止后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资质、资格条件的,将不接受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4月 26日至2023年5月1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凭有效 CA 证书自行登*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因系统设置原因可能导致无法全天候开放获取文件,由此产生的无法获取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单位需自行在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现场解锁、现场询标、电子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企业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签到时间内进行网上签到,未按时在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操作流程详见“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3年 5月 17日 15:00 时整,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开标大厅。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 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 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 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 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具体详见不见面开标”特别注意事项说明。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3年 5月 17日 15: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3、逾期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都县永生 (略)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博生西路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 址:宁都县崇文路1-11号二楼
联 系 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宁都县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97-*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 (略) 宁都县支行
2、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都支行
3、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开户银行: (略) 宁都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