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0月 (略) 拟对赤峰 (略) 粮食烘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3日(3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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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情况及审批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问题 | 建设地点及环境敏感性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1 | 赤峰 (略) 粮食烘干建设项目 | 项目占地面积*.60m2,新建安装日烘干能力50吨杂粮烘干塔1座,烘干热源由一台4t/h生物质热风炉提供,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 (略) 等环保设施,同时建设提升机、粮食暂存库、成品库房和热风炉房、办 (略) 等相应的辅助工程和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烘干粮食5000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赤峰 (略) 粮食烘干建设项 (略) 敖汉旗四道湾子镇四德堂村,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119°39′36.715″,N42°16′47.932″。 | 赤峰 (略) | (略) |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热风炉烟气经低 (略) 理后,通过旋风+布袋 (略) 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需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表4二级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清选、卸粮、上料等产尘工序做好围挡工作,降低卸料落差,烘干粉尘采取自带折流挡板+ (略) 措施,原粮和成品需入库,生产车间、传送设备全部密闭, (略) 域定期适量洒水抑尘,确保大气无组织污染物应当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标准;清灰工作在密闭热风炉房内进行,灰渣采取袋装,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无组织要求。生物质燃料投料口、燃料库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2、水污染防治方面。涉水构筑物做好防渗并及时维护,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定期清运作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方面。合理设置厂房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基础减振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按报告表要求分类建设固体废物储存设施并按要求做好防渗,鼓励废旧资源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别集中收集后按当地政 (略) 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