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 (略) 财政厅等六部门《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省、市、县三级要在门户网站或媒体上公布年度项目资金情况,包括资金来源、用途等情况”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22年统筹整合资金第三批、第四批来源及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585.22万元。(详见附表)
二、分配结果:3015.44万元。(详见附表)
三、监督电话
0357—* 0357—*
附件:安泽县2022年纳入整合范围涉农资金明细表(来源).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