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包河区农林水务局:
报来《关于包河区BH*地块代建公园绿地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附件材料收悉。依据宏诚 (略) 对上海 (略) 编制的《包河区BH*地块代建公园绿地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结果及专家意见,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一、 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包河区BH*地块代建公园绿地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本项 (略) 包 (略) (在建)与花园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地块外围(东、西、南三侧)沿线,总占地面积约15.35亩,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公园绿地,工程包括绿化、铺装、公厕、给排水、电气及配套附属等。
三、工程总概算为457.*元,所需资金由 (略) 代建支付。
四、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严格依据初步设计复函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结合专家意见补充完善相关内容,优化施工方案;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工程相关工作,抓紧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403-*-04-01-*
附件:关于《包河区BH*地块代建公园绿地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报告
(略) 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