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 书( *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 专业 * 级及以上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有效的建造师证书;现变更为:(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 专业中级及以上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有效的建造师证书;本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截止时间和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招标人: (略) 兴旺国有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