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1日至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
通信地址:云南省西双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左侧100米国际会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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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别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景洪勐旺东升木炭厂建设项目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旺乡勐旺村委会干塘村3号 | 景洪勐旺东升木炭厂 | 报告表 | 丽江 (略) | 项目占地面积1450.12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办公生活区等,设置原料堆放区、烘干制棒区、炭化区等,烘干制棒区主要设置烘干机1台、制棒机6台、燃烧炉1台,并配套建设旋风除尘装置+碱式脱硫喷淋塔+布袋除尘装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环保设施,年产机制炭600吨。项目以咖啡壳、锯末等废料为原料,不得使用枝丫、梢头和薪炭材等原料。总投资100.*元,其中,环保投资27.*元,占总投资的27.81%。 | 运营期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废气主要为昼间制棒、炭化、燃烧及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G1),以及原料进料、出料、储存工序产生的粉尘。项目制棒、炭化废气经燃烧处理后与燃烧及烘干废气一同进入旋风除尘+碱式脱硫喷淋塔+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 (2)废水: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暂存,待非雨天回用于项目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安装减振器和胶垫,加强设备维护,厂房隔声降噪等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燃烧炉炉渣收集后由建设单位委托周边农户清运用作农肥;旋风除尘及布袋除尘粉尘收集后,回用于制棒环节;初期雨水沉淀池污泥委托周边农户清运作为农肥;废机油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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