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兴隆县雾灵山自然保护区科研楼新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制单位:兴 (略)
项目地点: (略) 兴隆县兴隆镇大东区村
项目四至及面积:
地块四至范围:东至空地,南至站前路,西至雾灵街东侧,北至空地。调查总面积为4000.29m2。
报告主要结论:
兴隆县雾灵山自然保护区科研楼新址地 (略) 兴隆县兴隆镇大东区村内,调查总面积为4000.29m2。根据*方提供的资料,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33、A5、A6除外),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采用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风险筛选。
地块周边1000m范围内敏感区主要为村民居住区。地块周边1000m范围内主要潜在污染源为兴隆化肥厂、兴隆鞋厂。经分析,农用地种植过程及拆迁过程,场地周边历史上曾存在的兴隆化肥厂、兴隆鞋厂生产过程可能对本地块造成土壤污染。
第二阶段调查共布设4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不同深度共9个土壤样品(包括1组土壤现场平行样品),全部送检。土壤检测7种重金属、27种VOCs、11种SVOCs、14种有机农药及pH值、氨氮,检测项目涵盖全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45项基本项和部分选测项。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风险筛选。
土壤样品所有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也未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经场地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兴隆县雾灵山自然保护区科研楼新址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其土壤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其他标准第二类用地要求,可以作为科研用地开发利用,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电话:* 6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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