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10日我局拟对北川禹创 (略) 绵阳科技城(北川)通用机场建设电力设施迁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绵阳科技城(北川)通用机场建设电力设施迁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安州区花荄镇、乐兴镇、黄土镇以及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境内
三、建设单位:北川禹创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鑫业 (略)
五、项目概况:绵阳科技城(北川)通用机场项目于2019年 (略) 人民政府的立项批复,并于2022年1月完成了北川机场的环评工作, (略) 生态环境厅对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根据建设单位 (略) (略) 核实,北川机场用地及净空保护区范围内,存在着110kV枣黄一、二线以及220kV磨桑线/曲桑线不满足机场净空保护区的要求。为了满足机场净空保护区需求,同时保证线路安全运行,北川禹创 (略) 拟对区域110kV枣黄一、二线以及220kV磨桑线/曲桑线进行迁改。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拆除既有110kV枣黄一、二线27#~39#段双回架空线路长约3.9km,铁塔13基。(二)新建段起于110kV枣黄一、二线27#塔,止于110kV枣黄一、二线39#塔。新建段线路全长约2×13.629km,全线同塔双回架设,新建杆塔52基。(三)110kV枣黄一、二线27#~39#塔迁改工程N52至既有110kV枣黄一、二线41#塔段需调整弧垂段,长度约2×419m。(四)拆除既有220kV磨桑线90#/曲桑线82#~102#/94#段双回架空线路长约5.0km,铁塔12基。(五)新建段起于220kV磨桑线90#/曲桑线82#,止于220kV磨桑线102#/曲桑线94#。新建段线路长约2×11.9+3.066+2.791km,新建杆塔65基。(六)220kV磨桑线90#/曲桑线82#~102#/94#塔迁改工程220kV磨桑线102#/曲桑线94#至G1段调整弧垂,长度约2×204m。G56至220kV磨桑线86#/曲桑线78#段调整弧垂,长度约2×1866m。
项目总投资6310万元,环保投资191.3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进行施工总平布置,将主要高噪声作业点置于远离敏感目标一侧,充分利用施工场地的距离衰减作用缓解噪声影响,确保施工噪声场界处实现达标排放。文明施工,在装卸、搬运钢管、模板等时严禁抛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至次日06:00严禁施工,严格杜绝出现夜间施工噪声污染影响。如夜间需进行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建设单位应首先征得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住建、城管等主管部门同意。根据《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加强管理,按进度、有计划地进行文明施工:施工前须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施工期间接受城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建议施工单位应暂停土方开挖,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项目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运输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严禁撒漏。运输路线尽量避免穿越人口集中区、商业繁华区等敏感地段;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大部分使用汽(柴)油作燃料,尾气产生量与污染物含量相对较高,为了减轻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尾气控制:1、购置车辆尽可能选用尾气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2、运输线路尽量不穿越人群集中居住区。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场地应及时进行清理和固体废物清运,不得丢弃在施工现场。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项目施工前应作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生活垃圾利用既有生活垃圾收集措施处置。输电线路土石方可以用于塔基区植被恢复或采用浆砌石挡土墙拦挡后进行植被恢复,本项目余方量小,位于平坦地形的塔基,挖方回填后余方堆放在铁塔下方夯实,位于边坡的塔基,余方可以用于塔基区植被恢复或采用浆砌石挡土墙拦挡后进行植被恢复,可实现就地平衡,不产生弃方,不设置弃土场。拆除后的钢材、导线、地线和金具由建设单位回收再利用,不可利用部分外售废品收购单位。建筑垃圾如拆除后的塔基混凝土块等,外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合理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选择线路路径,避让集中居民点。110kV输电线路新建段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8.0m,110kV输电线路调整弧垂段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9.0m,220kV输电线路新建段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9.5m,220kV输电线路调整弧垂段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11.0m。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
(三)项目营运期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110kV输电线路新建段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8.0m,110kV输电线路调整弧垂段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9.0m,220kV输电线路新建段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9.5m,220kV输电线路调整弧垂段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11.0m。线路选择时已避开敏感目标,在与其它输电线路、通信线、公路等交叉钻/跨越时严格按规程要求留有净空距离。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减少线路的电晕,降低线路的电磁环境影响。同塔双回段采用垂直逆相序排列,降低电磁环境影响。
(四)项目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尽量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减少砍伐。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外来物种。
七、相关部门意见:
本项目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D4420电力供应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四、电力——10、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绵阳科技城(北川)通用机场建设电力设施迁改项目建设管理委托协议书》, (略) (略) 同意工程建设。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北川羌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北川羌族自治县安昌镇人民政府(已合并到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四川北川经济开发区(绵阳科技城<北川>通用航空产业园)机场管理服务局、 (略) 城乡规划局安州规划分局、 (略) 国土资源局安州区分局、 (略) 安州区林业局、 (略) 安州区黄土镇人民政府、 (略) 安州区花荄镇人民政府、 (略) 安州区乐兴镇人民政府、 (略) 安州区兴仁乡人民政府(已合并至安州区花荄镇)等行政主管部门已确认工程方案。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传 真:08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涪城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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