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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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53,535,072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内江国家 (略)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14.1.3 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 “③原初设概算范围内,后期深化设计,工程结算价经审计下浮后的工程造价应不超过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现修改为“③原初设概算范围内,后期深化设计,工程结算价经审计后的工程造价应不超过中标工程费用”。 二、本项目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14.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除已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外(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的50%,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相应章节的定额说明估算),其它预付款在价款工程费用支付不超过80%时抵扣完 ”现修改为“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除已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外(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的70%,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相应章节的定额说明估算),其它预付款在价款工程费用支付不超过80%时抵扣完”。 三、本项目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⑧“玺翠府”为以房抵债项目落实地,以房抵债比例不超过应付未付工程款的5%。⑨抵债金额以“玺翠府” (略) 备案价为准,以此清算债务金额。”现修改为“⑧“ (略) 、关联子公司独立开发的商品房”为以房抵债项目落实地,以房抵债比例不超过应付未付工程款的3%。⑨抵债金额以“ (略) 、关联子公司独立开发的商品房” (略) 备案价为准,以此清算债务金额。”。 四、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内江 (略) 四川华询 (略) 2025年01月06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