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略) 宣恩分公司根据《宣恩县梨子坪矿区建筑用砂岩矿开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略) 宣恩分公司建设的宣恩县梨子坪矿区建筑用砂岩矿开采建设项目位于宣恩县长潭河乡梨子坪村,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规模为小型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根据《 (略) 宣恩县梨子坪矿区建筑用砂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矿区设计可采储量73.6万吨,可采标高1278m至1230m。矿山年实际开采规模为10万吨。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组成。矿山规划区范围面积为43919m2。配置设备有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洒水车、喷雾设备等。运输方案为汽车运输,运输条件好。建设1栋2F简易办公生活用房,占地面积约500m2,配套完成辅助环保设施。2021年8月28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宣恩县分局以宣环审[2021]11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竣工。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环保设施设备均安装到位。
1、废水:项目矿区初期雨水经矿区东北侧沉淀池收集后,与矿区北侧排土场初期雨水经排土场旁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清净下水均排入附近雨水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容积:10m3)处理后用于周边山林农田施肥,经现场踏勘及业主提供的资料,项目周边有大量的农田及山林,能够满足本项目生活废水消纳量。
2、废气: 项目实际在开采过程中均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产生的粉尘量较少,且周边均为山体,自然沉降后,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设置了1台环保除尘雾炮机,2台洒水车,定时洒水降尘;进场道路均采取洒水降尘,且定时对厂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禁止运输车辆夜间和午休时对外运输;加强矿区管理。
4、固废:项目实际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全部运送至矿区排土场堆存,用于矿区复垦复绿;项目废机油存放在东北侧自建简易办公生活区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四、后续要求
(1)项目正式投入生产后,要求建设单位进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跟踪监测及后续常规监测。
(2)加强运营期各项环保管理措施。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3)完成项目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4)加强各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各项环保设施不得带“病”做业。
(5)按照相应要求建立标志标牌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上墙)。
五、验收结论
项目各项手续齐全,较好的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宣恩分公司
地址:宣恩县长潭河乡梨子坪村
联系人:何总
联系电话:*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验收调查报告表详见链接: http://**提取码:kty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