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公示,受理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9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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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及公众参与说明 |
1 | 陕西旭鹏鸭业屠宰厂建设项目 | 旬邑县 | 陕西旭鹏旬鸭 (略) | 陕西常瑞 (略) | 2024.12.25 | 报告书 |
备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