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发展建设需要,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区管委会拟对ZKA-085-45、ZKA-085-31、ZKA-085-36号地块项目用地面积约79.83亩的土地依法实施清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场范围
清场地点位于ZKA-085-45、ZKA-085-31、ZKA-085-36号地块,面积约79.83亩,具体范围详见清场范围图。
二、补偿标准
清场范围内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参照《 (略) 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的有关标准执行。
三、上述土地范围内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到惠环街 (略) 办理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以惠环街 (略) 调查结果为准。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本公告发布之前未经合法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或搭建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略) (略) 仲恺高新技术产 (略) 分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