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人民政府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四十四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略) 中阳县主动作为不足,对城区集中供热替代热源谋划不够, (略) 等能耗不达标燃煤小机组长期“停不了、关不得”。
二、整改措施
按照“以热定电”方案, (略) 完成背压技术改造,能耗达到国家限额标准。采暖期加强机组运行水平提升、优化运行调整,完成热网系统技术改造,实现能源高效利用,能耗指标大幅降低;非采暖季实施停用。待城区集中供热热源建成后, (略) 发电机组,彻底解决“关不了”的问题。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中钢(中钰)热电厂于2021年11月至2023年5月期间先后完成了#1、#2、#3汽轮机组背压技术改造,按要求完成企业自评价,达到《关于对中钢(中钰)热电厂煤电机组的建议处理意见》(晋能源字[2020]289号)、《 (略) 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分类处置实施方案》(吕政办发[2022]53号) (略) 文件要求。
2023年6月29日,市能源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现场验收,形成专家意见如下:
1、中钢(中钰)热电厂按照《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 (略) 3×135MW自备电厂发电机组背压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吕审批投资核发[2022]81号),已完成#1、#2、#3汽轮机组的背压技术改造,具备了“以热定电”背压运行的功能,满足中阳县供热需求, (略) 、市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技术改造要求。
2、本次改造后,电厂#1、#2、#3机组的运行能耗可以达到国家限额标准。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4日,共10天) (略) 生态环境厅反馈。
联系人: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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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