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将龙南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润泉第二水厂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2、建设地点: (略) (略) 临江三八水库西北侧700m,105国道西侧
3、建设单位:江西省 (略)
4、建设项目: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润泉第二水厂工程项目
5、公示时间:2024年11月6号-2024年12月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