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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GCX0019/2023-17153
发文机关: 广昌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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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9-05
广昌县公证处2022年单位决算公开
广昌县公证处单位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公证处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公证处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略) 广昌县公证处是广昌县司法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创建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设立目的是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主要工作职能如下:
1、证明法律行为,如委托、声明、合同类、现场监督等。
2、证明法律事实,如证据保全、死亡、抚养事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3、证明文书,如结婚证、驾驶证、签名、原本相符等。
4、非诉事务,如继承、提存、登记、 (略) 执行等。
5、其他公证事务,如出具法律意见书、公证调解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为广昌县司法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设立1个内设机构。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3人,其中在职人员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23.0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8.05万元,增长53.52 %,主要原因是:公证处2022年新招入2名人员经费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2.89万元,占99.13%;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2万元,占0.8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23.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23.09万元,较2021年增加8.05万元,增长53.52%,主要原因是:公证处2022年新招入2名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3.0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86万元,决算数为2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42%。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年初预算数为18.86万元,决算数为2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42%,主要原因是:公证处2022年新招入2名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5.3万元,较2021年增加6.44万元,增长72.69%,主要原因是:公证处2022年新招入2名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33万元,较2021年增加1.15 万元,增长18.61 %,主要原因是:公证处2022年新招入2名人员办公经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6万元,较2021年增加0.26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公证处2022年新招入2名人员经费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未进行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无车辆。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项目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指公证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司法局用于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