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阿左旗白玉石膏矿采矿权、房屋建筑物、破碎机、石膏矿石打包挂牌转让(方大村镇银行抵债资产) | ||
项目编号 | N0109KQ* | 产权子类型 | 矿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2-15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1-12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12-10 | ||||
评估机构 | 北京 (略) | ||||
转让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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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阿拉善左旗方大 (略)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 |||
转出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阿拉善左旗方大村镇银行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阿拉善左旗方大 (略) |
特别 | 1、转让方本次转让标 (略) 依法裁定取得,其中采矿权尚未办理变更登记;采矿权许可证号:C**,有效期至2023年7月3日(正在办理延续),矿区位于阿拉善左旗嘉尔格勒赛汉镇北西约30公里处,矿区面积0.102平方公里,生产规模10万吨/年。标的数据资料及评估报告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备查,具体标的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中心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2、如因转让方不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导致无法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交易取消,转让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4、《评估报告》等文件在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心查阅评估报告等资料(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标的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 6、本次标的转让涉及的所有税费,均由受让方全额承担。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采矿权申请人原则上应当为营利法人。外商投资企业申请限制类矿种采矿权的,应当出具有关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通过交易程序确定为最终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申请书原件、主体资格证明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确定最终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且收到中心发送的银行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 3、转让方在中心收到的交易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提供权属变更相关资料,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转让方配合受让方按照《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国家和自治区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矿业权权属变更等程序。 4、本次标的转让涉及的所有税费,均由受让方全额承担。 5、交易双方完成矿业权权属变更及资产交接完毕并向交易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勘验地点: 阿拉善盟左旗嘉尔格勒赛汉镇北西约30公里处 勘验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工作时间电话提前预约(法定假日及非工作时间不接受勘验) 勘验联系人: 李先生*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12-15 09:00:00 至 2024-01-12 17:00:00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1-12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 转让方及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2)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12-15 09:00:00-2024-01-15 10:2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李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项目挂牌期间 | |
咨询地址 | 内蒙古阿拉 (略) 308室 | |
技术支持 | 关先生:*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