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3〕997号)等文件要求,项目验收报告完成后建设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我单位对照相关要求现对 (略) (略) 年产*吨砂石精加工生产线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
项目名称:年产*吨砂石精加工生产线项目
地点: (略) 吕亭镇狮山村烟岗村民组68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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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 q79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