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柴记忆文创园南部组团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柴记忆文创园南部组团景观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包河区发改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包河区发改局项目备案表(合柴记忆文创园(原合肥柴油机厂地块)改造项目)、包河区发改局项目备案表(合柴记忆文创园(原合肥柴油机厂地块)改造项目)
1.4 招标人:合肥滨投 (略)
1.5 项目业主:合肥滨投 (略)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柴记忆文创园南部组团景观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BG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BGZ*
2.5 建设地点: (略) 包河区合柴1972园区
2.6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7 合同估算价:*元
2.8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项 (略) 包河区,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所提供施工图范围内的苗木种植、景观小品、室外铺装、屋顶花园、 (略) 及景观给排水施工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变更联系单内容)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 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元的居住建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2)单个居住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中须包含不少于*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内容)。
3.1.5 财务要求: / 。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8日00:00至2024年04月29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略) 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9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柴记忆文创园南部组团景观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柴记忆文创园南部组团景观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BG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4月29日
合柴记忆文创园南部组团景观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博景 (略)
地址: (略) 蜀 (略) 1499号联东U谷·蜀山国际企业港1号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仟*佰***万*仟*佰***元*角*分(*.43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滨投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望湖街 (略) 366号
联系人: 董西伟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时育杰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 (略) 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2024年04月30日
0天0小时23分27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4-30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4-300天0小时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