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 (略) (略) 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管道出水口迁改工程涉河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 (略) (略)
2、项目位置:蒲州河盲河内
3、建设内容: (略) 中心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管道出水口迁改工程,涉及原临时出水口往南迁移45.4米,迁改后的排放口仍位于蒲州盲河内。迁改项目实施后,日均最大排放再生水*m3,即1.74m3/S,与原出水口排放标准一致,项目对河道行洪能力、水闸调度及其他运行管理影响未发生变化。
4、占用水域面积:0。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
(1)迁改后拟建出水口结构形式为跌水阶梯式,水流可能会对出水口箱脚产生一定的冲刷,建议在迎水面2m范围内抛填块石镇压防冲(抛填宽度为10m);(2)出水口箱体建设需拆除现状护岸,箱体建设完成后,其可代替原有护岸发挥原有作用,不影响水工程安全。
6、占用水域时间:永久。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
邮编:*
联系地址:鹿 (略) 18号607。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