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内部操作规范(试行)》和《广西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专家共识》中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略) 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中标目录中定期择优选取供应商的文件要求,切实做好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保障药品供应工作有序运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阳光的购销环境,确保药品在配送过程中的安全、及时与高效,现就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遵纪守法、廉洁经营的原则;
(三)坚持商业贿赂一票否决的原则;
(四)坚持诚实守信、信誉良好、能力突出的原则;
(五)坚持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快捷方便的原则。
二、遴选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药品配送企业须严格执行“两票制”。
(三)配送西药、中成药企业必须具有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
(四)同一法定代表人的药品配送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遴选活动。
(五)药品配送企业必须承诺:
1.保证配送药品的质量,以及特殊管理药品、高警示药品、冷链药品的安全。
2.保证配送药品的及时性和准确度:
(1)一般药品(普通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24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确保满足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
(2)急救、急用药品(特殊订单或紧急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急(抢)救药品2小时送达,急用药品4小时内送达;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品、短缺或罕见等药品具有一定的储备量,配送时限不超过4小时,并且原则上确保货票同行。
(3)严格按照计划单配送,做到精准配送。
3.配送药品的售后服务保证:近效期、过期、破损、霉烂变质等药品退换货3个工作日内解决; (略) 价格变动, (略) 置。
4.由药品配送企业自主提供服务承诺方案。
三、报名相关
(一)报名材料要求:
1.配送企业应在报名期限内递交《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申请》(附件1)、《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附件2),以及附件2的相关支撑资料。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经营,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近三年无行 (略) 分处罚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4日-30日
(三)报名方式:邮件报名,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企业见到本公告后,将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请确保扫描后资料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报名)*@*63.com,并在 (略) 名称与所报项目名称,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名公司名称;如果有多份扫描文件的,请以.zip的格式将文件打包压缩发送。
(四)咨询电话:0775-*
四、遴选文件要求
(一)《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申请》(附件1)、《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附件2)各一式五份,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报企业所提供数据真实可靠。
(三)遴选文件还应包括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承诺:
1.配送药品的质量保证,以及特殊药品、高警示药品、冷链药品的安全保证;
2.配送药品的及时性与完成率(包括短缺药品配送、急需药品配送);
3.配送药品的售后服务(近效期、破损药品的调换等)。
(四)遴选资料请根据遴选评分表的评审指标顺序整理递交:
1.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申请(含附件,加盖公章);
2.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
3.企业自评打分表需密封,密封函上注明“业自评打分表资料”字样,联系人及电话号码。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统一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多页的可用骑缝章或每页盖印), (略) 再次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要求的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
4.遴选指标支持材料(请按遴选标准的指标顺序编制);
5.服务承诺;
6.支持材料真实、有效、合法的承诺函。
(五)未按要求提供支撑资料、资料内容含糊不清、前后矛盾或制作粗糙内容无法辨认的,该项指标不得分。
(六)已完成报名的企业按照《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医院接到企业报名经审核后,将评分表发送到企业报名邮箱)的内容编制遴选文件。于2024年12月30日17时前 (略) * (略) 药剂科办公室(*川县温 (略) 146号新综合楼四楼)。
五、其他事项
(一)配送集采药品的企业如未中选,除集采品种外,不得配送其他药品。
(二)购销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国家和省、市级政策有变动的,按国家和省、市级政策进行调整。
(三)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配送企业,不得继续配送药品,购销合同同时终止。
(四)凡发现药品配送企业在药品经营中有违反行风等违规违纪行为,我院立即停止该企业的药品配送资格,且该企业 (略) 下一周期的药品配送权。
(五)我院将定期对各配送企业进行评价,对评价得分偏低的企业,予以告知并督促其不断提升服务品质。
(六)资质和条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参加遴选资格,已经选中的企业取消配送资格,并拉入黑名单,5年内不与其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