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
因此,我司对“ (略) (略) 封闭式煤焦仓储建设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略) (略) 封闭式煤焦仓储建设项 (略) (略) 潞州区黄碾镇故南村西500米。按照其环评以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2022年9月该项目开工建设,于2023年1月建设完成。
一、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2023年1月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3年1月
环保设施调试日期: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4月1日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
(略) (略)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