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镇2023年农村经济组织审计工作方案
白米村、沙河社区、镇直相关部门:
为加强沙河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运行,切实解决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农经〔2022〕162号)、《关于做好南谯区2023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通知》(南农农函〔2023〕24号)等法律规定及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做好我镇2023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立舜副镇长
副组长:葛俊副镇长
成员:陈赛妹财政所工作人员
周然镇团委副书记
刘晓伟农经站站长
二、主要任务
2023年,我镇对沙河社区和白米村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实行账务分设但资产剥离不彻底的或未实施账务分设的,需延伸审计村(居)民委员会。
三、明确内容
(一)审计时间。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注册时点到2023年3月31日,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或延伸。
(二)审计范围。主要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计监督: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资产、负债、损益和收益分配情况;承包、租赁、转让等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集体土地征收或征用补偿费分配和使用情况;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等情况;公积金、公益金等农村集体专项资金提取和使用情况;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以及非生产性支出情况;村(居)办企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经营管理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目标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重大事项会议表决、选举投票、“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程序履行情况;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等指定的其他审计事项。
(三)审计方式。我镇统筹调配相关专业人员成立工作组协调督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审计工作。
(四)审计工作程序。
1.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审计工作组根据审计工作方案,全面、客观、真实地审查被审计的村(社区),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在征求被审计的村(社区)意见后形成审计报告。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当主动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成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对已查明的审计结果,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意见并附审计证明材料。
2.规范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工作组将审计报告、工作底稿、有关证明材料及被审计的村(社区)书面意见提请镇政府(办事处)审议,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报区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3.严格审计结果公开。审计工作完成后,除涉及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情形外,由审计工作组将审计结论的主要内容交由被审计的村(社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
4.注重审计问题整改。被审计的村(社区)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形成整改报告于8月15日前报区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区农业农村部门将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
5.完善审计档案管理。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工作组应将各种审计文件资料进行整理,登记造册,于10月15日前移交区农业农村部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审计计划。村(社区)要健全领导机制,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强化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实施审计工作。被审计的村(社区)要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审计所需的各种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6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审计计划任务。
(二)规范审计行为,提升“三资”管理水平。充实完善审计工作制度,加强审计队*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检查、指导、促进等作用,切实提升全区“三资”管理水平。加强审计行为规范,防止审计人员以权谋私,破坏审计工作。
(三)聚焦审计问题整改,强化审计跟踪监督。充分认识审计整改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把查处问题与整改问题结合起来,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到审计反映问题整改到位,审计结果经得起检验。镇将对2村(社区)审计工作进展进行跟踪,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督促被审计的村(社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将被纳入对村(社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南谯区沙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8日
??????????????????????????????????????????????????????南谯区沙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