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本招 (略) (略) 零陵至道县高速公路(项目名称)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零陵至道县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湘发改基础【2021】9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批准机关名称)以 湘交批【2021】1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单位和项目投资人筹措解决,出资比列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20%,资本金以外的投资,由项目法人单位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招标人为 (略) 耒宜零道高速 (略) ( (略) (略) 、湖南 (略) 、湖南路桥 (略) 、 (略) 交通规 (略) 、湖南 (略) 、中交公 (略) 、广西 (略) 、中国建 (略) 、中建 (略) 、 (略) (略) 、湖南 (略) 、 (略) 交 (略) 联合组建而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LDJ-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主线路线起于零陵区富家桥镇,与永零高速对接,经双牌县、道县,止于道县万家庄乡华岩村,与厦蓉高速相接,全长74.827公里。全线设置富家桥、双牌、尚仁里、打鼓坪、梅花、道县西、濂溪(枢纽)7处互通式立交,设双牌、梅花2处服务区。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起点至双牌互通段设计速度 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6.5米;双牌互通至终点段设计速度10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6 米。现对该项目全线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交叉、绿化环境保护、交通安全设施、沿线附属设施(房建工程、机电工程、预埋管线、外部永久性用电除外)施工监理第LDJ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工程共 1 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号 | 桩号 | 长度 (Km) | 招标范围 |
LDJ-1 | K0+000~K22+099 | 21.728 | 该项目合同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交叉、绿化及环境保护、交通安全设施、沿线附属设施(房建工程、机电工程、预埋管线、外部永久性用电除外)等工程和相关变更工程及为本合同主体项目之外的附属工程(如进场道路,便桥便涵等)等工程的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包括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安全监理、环保监理、合同履约管理、信息资料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以及监理合同约定的其他监理服务,包括配合委托人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检测(包括但不限于):①零道高速公路本合同内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的试验检测技术服务(试验样品采集、送检、试验操作、资料编制等),并接受委托人的监督管理;②承担本合同内所有工程的特殊专项材料(包括土工材料、沥青材料、锚具、钢绞线、支座、伸缩缝、外加剂、防水材料、保温材料、高强螺栓等)第三方专项检测的取样、送检工作;③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对承包人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本项目的交工验收工作(包括所有分项工程交工验收检测工作)等。 |
备注:LDJ-1终点桩号暂以初步设计文件桩号划分。
2.3 本项目设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3个。本次对LDJ-1标段总监办进行重新招标,其类别划分、资质要求、业绩等要求详见附表。
2.4本次招标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为: 2250 日历天,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90 日历天,施工阶段监理 1440 日历天,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720 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级监理资质、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略) 交通运输厅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日已发布的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与施工单位或材料供 (略) 或投资人,或存在其他隶属、管理、控股、相互参股等利益利害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3.5 招标人不 (略) 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7 招标人 (略) 零陵至道县高速公路第LDJ2标段、LDJ3标段施工监理招标中标人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8000/gljs)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新用户注册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新开发)运行的通知》(厅办函〔2016〕204号)文件中的联系方式办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流程参见网址:http://**)。
4.2 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在办理CA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报名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报名(如利益相关企业报名数超过可投标段数的,自动禁止报名),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投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未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外网招标公告。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原件等资料送达:本次招标实行网上解密和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前已全面启动电子化开评标,不见面开标项目无需现场参与,投标人可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解密和收看开标现场。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将投标保函原件(如有)、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封套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采用邮寄方式最晚于开标之日前一日下午 17:00 时前交招标代理机构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 (略) (略) 2003室(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731-*)。若投标人自愿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的,应当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函原件(如有)、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 (略) (略) 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 2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见一楼电子显示屏)交招标人签收;投标人在原件等资料递交完成后,请在三楼休息区、一楼办事大厅休息,禁止进入不见面开标室或在门口、过道聚集。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也可以按时远程登*“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网上开标,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工作,参与网上开标的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若投标人在现场解密,则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笔记本电脑并自备可靠的网络连接,全程做好防护,戴好口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LDJ-1 标段 30 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招标标段:LDJ-1标段
户 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保证户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长沙芙蓉区支行
账 号:**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 (略) 交通运输厅网(http://**)上发布。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招 标 人: (略) 耒宜零道高速 (略)
地 址: (略) 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联 系 人: 程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芙蓉区远大一路649号001栋715房
项目负责人:吴合良
联 系 人:周璇、吴合良
电 话:0731-*/*
监督部门: (略) 交通运输厅
地址: (略) 湘府西路199号
电话:0731-*(基本建设处) 0731-*(基本建设处)
邮编:*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1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级监理资质证书。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业 绩 要 求 |
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内,具有1个满足以下条件的类似新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业绩(以下2个条件可在不同合同中满足): 1、按合同段完成过1个单段里程不低于18km的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2、完成过1座高速公路长隧道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业绩计算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 |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4项情形之一,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略) 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及以下信用等级。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4.4 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投标人的 信誉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2、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处; 3、最近8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8年),担任过一个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的总(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以上人员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 3.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①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4.业绩计算以“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公路水运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网页截图显示的在岗截止日期为准。 |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 (略) 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1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25.0分 主要人员:30.0分 业绩 :25分 履约信誉 :10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 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 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0.6+评标价平均值×0.4) ×(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1%~5%中选取5个数,步距不小于0.5%,设置等差数列,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 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25.0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10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9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9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5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5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30.0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3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27分; 在此基础上,最近8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8年),增加担任过一个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加2.1分,本项最多加2.1分;增加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长隧道或特长隧道土建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加0.9分,本项最多加0.9分。 注:如同一个业绩同时满足多个加分条件时,可重复计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大于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小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 E2=0.1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0.6+评标价平均值×0.4)×(1-下浮系数) 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将从1%、 1.5%、 2%、 2.5%、3%中选取,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4)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本次招标适用方案一。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22.5分; 2、 LDJ-1标段: 在此基础上,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增加按合同段完成过1个单段里程不低于22km的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业绩加1.25分,本项最多加1.25分;增加完成过1座单洞长度(左洞加右洞)3800m及以上高速公路长隧道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业绩加1.25分,本项最多加1.25分。 注:如同一个业绩同时满足多个加分条件时,可重复计分。 | ||
履约信誉 | 10分 | 1.信用评价(8分): 信用等级 年度 最近第一年/分 最近第二年/分 最近第三年/分 AA 4 2.4 1.6 A 3 1.8 1.2 B 2 1.2 0.8 C 0 注:(1)信用 (略) 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信用加分 (略) 交通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企业近三 (略) 交通运输厅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近三年发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权值分配(其中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B 级的企业,仍然按照A级、B 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 (略) 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B 级的企业,仍然按照A级、B 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 (2)最近第一年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最新发布的文件结果为准;若发布的最近第一年的信用等级和投标人填报的最近第一年的信用等级不一致时,以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文件为准。 2.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及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的规定,得 1 分。 3.其他履约信誉(1分) 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所监公路工程(含独立桥隧)项目获得过:“詹天佑奖”的加0.35分、“李春奖”的加0.35分、“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加0.3分,本项最多加1.0分。注:(1)获奖情况须提供颁奖部门发布的公告等有效证明资料及查询网址,加分奖项的时间期限以颁奖部门发布公告的时间为准。(2)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只按较高分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h.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i.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3 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
图1.1-1 项目地理位置图 |
本项目建成后,可极大地改善湘南山区落后的交通状况,为改善区域投资环境提供基础保证;连接沿线重要旅游景点、加快旅游业发展;完善路网结构,提高公路运输能力供给, (略) 南部的客货运输交流;促进湘南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对脱贫攻坚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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