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石龙中心学校
食堂用工劳务派遣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中江县石龙中心学校食堂用工劳务派遣比选公告。
二、项目概况
石龙学校在校就餐师生500余人,其中三餐200余人,一餐300余人,食堂设施设备齐全。现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取1家劳务派遣单位为石龙学校食堂服务。本项目为1个包。服务期限为三年。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独立办公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比选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四、比选文件领取方式及时间
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人,采用电子邮箱的方式获取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须在 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每天9:00-12:00,14:00-17:00)前,将申领比选文件需提交的资料(见第五点,PDF格式,内容清晰可见)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q.com,经审核合格后,将比选文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邮箱系统的收信时间为准)发送的资料,不予受理。
五、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时提交资料
1.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各提供一份, (略) 鲜章。
六、开选/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1.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中江县石龙中心学校后勤办公室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比选申请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不符合比选文件相关规定的比选申请书恕不接受。
4.2025年1月10日11时,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结束后开始比选评定。
七、评选办法
评审委员会按照 综合评分 确定符合资格比选申请人为本项目的中选人。评选结果在校外公示两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彭万斌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