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HIV病毒定量分析核酸提取系统(全自动核酸提取仪)(数量:1套)
1.产品用途:仪器在密闭的工作舱内全自动高通量完成样本开盖分样、核酸提取、PCR体系构建、PCR板封膜及转运至PCR模块。可用于HIV、HPV、HBV、HCV、EBV、CMV、STD及呼吸道和血筛等检测项目。
2.结构组成:开盖分杯系统和核酸提取系统内置于1台设备,1个工作舱内,非分体式构造,系统更稳定。
★3.兼容性强: (略) 兼容96孔板、48孔板2种试验载体;实现不同体积样本的磁珠法、一步法技术提取。
4.吸磁工作模式:下吸附磁珠的工作模式,防止污染。
5.提取通量:可同时对1-96个样本进行核酸提取。
★6.机械臂:≥2个独立的机械臂。
★7.移液通道≥8个独立的移液通道。
8.开盖通道:≥4通道抓手机械臂,可同时抓取4支样本管,同时对4支样本开盖或关盖。
9.条码扫描:载入样本试管架时,自动扫描标本条码,支持Code39、Code128码、UPC-A、EAN/UPC、Codabar、EAN 128码、Code 93码、2/5隔行扫描码等多种格式扫码。
10.加样范围:5ul~1000ul。
11.开盖分样速度:≤13分钟内完成96个样本的自动开盖。
12.枪头规格:兼容200ul和1000ul一次性枪头。
13.液面探测功能:每个加样通道均具备电容感应和压力感应式双重液面探测功能,具有凝块探测、液量检测的报警功能。
14.试管兼容性:兼容10合1、单人份病毒采样管(带盖/已去盖)、普通采血试管(带盖/已去盖)、EP管(子弹头);兼容未开盖样本管上机自动开盖分样;和线下已开盖后的样本管上机,仪器从管内直接吸取样本。
★15.2个振荡加热模块:一个96孔板振荡加热模块,一个48孔板振荡加热模块。都兼具水平圆周式振荡混匀和加热的功能。
16.振荡速度:100-1400r/min可调;可程序设置正、反转振荡。
17.加热温度:金属浴加热,以金属导热架插入深孔板各孔外壁间隙,紧贴导热。
18.温度范围:室内温度~120℃。
19.磁棒高斯强度≥4500。
20.试剂位:≥24个原始试剂瓶位(5ml的EP管/冻存管位),≥5个100ml通用试剂位。
21.PCR板位:≥2个PCR板位;配置2个96孔金属的PCR八联管载架,载架内置橡胶孔垫,防止八联管翘曲。
22.封膜模块:系统具备自动封膜功能,能够对PCR板进行整板封膜,封膜无脱膜、气泡等现象。
23.运行环境:全中文操作软件,能在Windows 7及Windows 10操作系统运行;程序编制、系统参数设置均采用向导式设计,易懂、易学、易操作,满足用户需求。
★24.统一提取:内置统一提取功能,即一次性提取多种核酸,分配产物到多个反应管,根据检测项目自动对反应管分配对应PCR-mix液。
25.电脑匹配:设备内置工控电脑,Windows 7或Windows 10操作系统。
26.触摸屏:15~16英寸电容触控屏,触控灵敏。
27.工作环境:温度15℃~32℃;湿度30%~80%。
蒸汽灭菌器(数量:1台)
★1.容积≥65L。
2. 主体材质采用06Cr19Ni10不锈钢。
3. 腔体界面直径尺寸≥400mm。
4.设计压力≥0.3MPa。
5.门结构:采用多点联动压合式结构密封,自胀式密封胶圈,密封可靠。
★6.采用翻盖式开关门,非平移式开门。
7.具有压力安全联锁装置:通过省级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门只有关闭到位,电源才能接通加热产生蒸汽;内室有压力,门无法打开。
8.主体内加热,直接产生饱和蒸汽,无需外接蒸汽源。
9.排汽阀开启温度:可根据要求对具体灭菌程序进行单独设定。
★10.内置蒸汽冷凝系统,灭菌结束后对内腔排出的水和蒸汽进行冷却处理,实现蒸汽无外排。
11.高低水位检测:灭菌室内配备高低水位检测装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2.控制方式:采用PLC控制,面板感应式操作;液晶屏显示,显示温度、压力、报警信息。
13.对于非液体程序,置换、脉动、升温、灭菌、排汽全过程自动控制。
14.传感器故障自检及保护功能设备自动检测传感器故障,并声光指示。
15.排汽模式可设定排汽阀开启的温度和时间,排汽速度可调可控,可避免液体灭菌时液体的溢出。
16.配置微型热敏打印机,可打印灭菌流程关键参数。
17.具有超温自动保护装置、防干烧保护装置、超压自动泄放装置、过流保护装置。
18.设有医用程序、实验室程序、自定义程序三大类,有多套程序可供选择和设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证明文件。且均在有效期内。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 (略) 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邮件加密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 (略) 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到,无须通知,投标人可自行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开标过程采用"腾讯会议"A (略) 上开标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