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28-*、*
传真:028-*
通讯地址: (略) 雁江区松 (略) 36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安岳县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重新报批) | 安岳县永清镇河店村 | 安岳川能 (略) | 四川省众诚 (略) | 项目建设均在现有厂址内,不新增用地。项目现有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生活垃圾800t/d,本次变动依托现有项目焚烧炉及环保设施进行,年处理生活垃圾29.*吨,协同处置废腐柠檬2700吨/年、农林秸秆3600吨/年、餐厨渣料4950吨/年、干化污泥(含水率40%)9900吨/年。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依托现有项目已建生产设施及环保措施处置,施工基本完成,剩余工程主要为室内装修及绿化等工程,其施工量少且时间短,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垃圾贮坑渗滤液处理系统散发的恶臭;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沼气;焚烧炉烟气;石灰料仓、飞灰储仓、水泥储仓以及活性炭仓粉尘以及食堂油烟。焚烧炉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经烟气净化设施“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组合工艺处理达《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 *-2014)表4标准限值后通过排气筒(80m)排放;正常情况下垃圾贮坑散发的恶臭抽至垃圾贮坑与渗滤液池产生的恶臭气体一并作为一次进风燃烧处理、焚烧炉停炉检修时垃圾贮坑设有风机抽除臭气,与渗滤液池产生的臭气经过活性碳除臭装置吸附过滤后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渗滤液沼气和餐厨垃圾厌氧发酵沼气通过火炬焚烧后排放;飞灰仓、石灰仓等物料储仓,各个物料储仓均为密闭结构,储仓顶部设置布袋除尘器,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二级标准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2001)标准后,通过宿舍楼顶排放。 现有项目确定以厂界外的300m范围划定为防护区范围,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因此本项目划定的防护距离和现有项目划定的防护距离一致。厂界外300m范围内居民已完成搬迁。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有机废水(垃圾渗滤液、地磅和栈桥冲洗水、 (略) 冲洗水、主厂房冲洗水、初期雨水、实验室废水)、低浓度有机废水(除盐制备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定排降温冷却水、一体化净水装置废水)以及生活污水。高浓度有机废水经渗滤液处理站(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A/O工艺和MBR膜系统+NF纳滤+RO反渗透)、低浓度有机废水采用“软化预处理+超滤+反渗透”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2005)标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A/O工艺)处理后用于绿化和洒水降尘,剩余部分排入渗滤液处理系统膜处理工段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依托现有项目已建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会新增生产设备,除少量运输车辆外不会新增产噪设备。原项目通过合理布局,消声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为炉渣、飞灰、废活性炭、废机油、实验室废试剂瓶、泥沙、实验室废液(含在线监测系统废液)、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泥、生活垃圾、实验室废试剂瓶。污泥、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处理恶臭)送焚烧炉焚烧;炉渣、泥沙外运综合利用;飞灰稳定化后性质稳定,浸出液危害成分的浓度均能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2008)控制要求,运至安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分区卫生填埋,后期进入由安岳县政府另行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废机油、实验室废试剂瓶、实验室废液(含在线监测系统废液)、实验室废试剂瓶及包装交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预防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的防渗原则,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汽机间、地磅区、汽车引桥、卸料大厅、垃圾仓(含渗滤液收集池)、焚烧车间(含炉渣坑)、飞灰稳定化车间(含飞灰储仓、水泥储仓、螯合剂罐、飞灰暂存间)、柴油储罐区、氨水储罐区、低浓度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消防废水池、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调节池、事故池,采用防腐地坪+抗渗混凝土+刚性垫层做防渗处理,等效防渗能力满足:黏土防渗层≥6.0m,渗透系数K≤10-7cm/s,其中危废暂存间防渗层达到渗透系数K≤10-10cm/s;一般防渗区为主控楼、烟气净化车间(含压缩空气系统、熟石灰储仓、活性炭储仓等)、综合泵房(含河水净化系统、化水制备系统等)、生产水池,采用铺设配筋混凝土加防渗剂的防渗地坪,切断污染地下水途径,等效防渗能力满足:黏土防渗层≥1.5m,渗透系数K≤10-7cm/s;食堂、倒班宿舍楼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6.土壤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土壤同地下水采取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渗控制措施与过程控制措施。从原料和产品储存、装卸、运输、生产过程、污染处理装置等全过程控制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中间材料、产品泄漏(含跑、冒、滴、漏),同时对有害物质可能泄漏到地面的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阻止其进入土壤中;在管理方面严加管理,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治危险废物暂存和处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物料泄漏;过程控制考虑从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垂直入渗三个方面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 7.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本项目事故排放主要为化学品泄漏、渗滤液处理系统发生故障以及其他风险。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预防工作,完善控制污染事故危害的措施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完善柴油罐区围堰设施,设置容积大于50m3;完善渗滤液调节系统,设置2100m3渗滤液调节池;完善废水收集系统,设置600m3事故池。 |
2 | 乐至 (略) (略) 扩建项目 | (略) 乐至县西郊工业 (略) 44 号 | 乐至 (略) | 河北 (略) | 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本次技改项目建设均在现有厂址内,不新增用地。项目设计在现有1#生产车间(650m2)内扩建4条聚*烯(PE)造粒生产线(每条生产线规模为780t/a),新增搅拌机4台、物料缓存罐(10m3)4个、挤出机(条状)4台、冷却水槽(长1.6、宽1、高0.5)4个、切粒机4台、粉碎机1台。建成后可实现年产3120吨再生聚*烯(PE)塑料颗粒。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为室内清洁等产生少量施工废水,依托厂区现有生化池(油水分离器+厌氧+沉淀、处理能力20m3/d)处理后排入园 (略)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设备现场搬运及安装产生的扬尘,采用洒水抑尘,减轻粉尘扩散;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物,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通过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同时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墙体隔声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塑料粉碎粉尘、热熔、挤出废气。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处理风量*m3/h,收集效率95%)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98%)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后由排气筒(15m)达标排放;热熔、挤出废气经集气罩(处理风量*m3/h,收集效率90%)收集后经水洗喷淋塔+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处理效率88%)处理后由排气筒(15m)排放,其中VOCs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外无组织废气中的VOCs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5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内无组织废气中的VOCs(以非*烷总烃计)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标准限值,颗粒物、臭气浓度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标准同有组织排放。 项目以1#生产车间的边界为起点划定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状调查,本项目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同时评价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今后不得迁入人群居住、生活服务设施、学校、医院等敏感设施。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循环冷却水)和生活污水。生产中产生的废水经冷却水槽收集,经管道排至已建的循环水池(245m3)后冷却塔进行冷却后泵抽至冷却工序循环使用(不添加絮凝剂),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化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 (略) 。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厂房隔音、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基座减振、合理布局的方式进行降噪。运营期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收尘灰、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干式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含油废棉纱手套等。其中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收尘灰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预防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的防渗原则,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做好防风挡雨措施,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措施,所采取的的防渗措施优于或等效于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7cm/s(危废暂存间渗透系数K≤10-10cm/s);1#生产车间内部分区域(拌料区、破碎区、造粒生产区)等区域,地面采取防渗混凝土结构进行一般防渗措施,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办公区、仓库、门卫室、 (略) 等厂区其他区域(除涉及重点防渗及一般防渗区的其他区域)地面进行简单防渗措施。 6.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本项目事故排放主要为原料泄露、火灾、冷却池泄露、废气治理设施故障所致。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在设计时对风险事故采取预防措施,做好日常管理,完善控制污染事故危害的措施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废水收集系统,设置80m3事故池,制定废水应急监测方案;厂区 (略) 电源及应急电源,以保证正常生产和事故应急供电;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防火、防爆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完成备案,定期组织培训、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