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G312叶集段改建工程(大顾店上跨G42)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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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G312叶集段改建工程(大顾店上跨G42)
二、建设单位: (略) 叶集区交通运输局
三、项目基本情况
G312叶集段改建工程(大顾店上跨G42)建设地点位于叶集区平岗街道、姚李镇,本项目路线左幅起于姚李镇大顾店汪小圩接G312两车道与六车道过渡处,路线自东向西,采用单向两车道分离式左幅(原路改造为右幅,新建道路作为左幅)于K1+284.5处上跨G42沪蓉高速,终于平岗街道五楼村接G312两车道与双向四车道过渡处,路线全长约2.220km;老312国道于2020年建成通车,各指标均满足60km/h设计速度的要求,本次路线将老312国道作为右幅道路,仅进行标线改造。
本项目主线设跨G42大桥长度为695.6m。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分离式路基宽度12.25米,单向两车道,设计速度60km/h。工程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绿化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本工程计划2024年6月开工,2025年11月完工,总工期18个月。
四、工艺流程与产污环节
本工程实施路基、桥梁建设,沿线将设置施工场地、取(弃)土场等,需要一定数量的临时用地,加大水土流失强度,施工产生的噪声、废水、废气、施工固废;运营期产生的交通噪声、车辆尾气等将影响沿线环境保护目标。
五、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现场生产废水、桥梁施工桩基泥浆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项目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隔油沉淀池,尺寸为L×B×H=3m×3m×2m,确保施工废水回用不外排;桥梁施工产生的泥浆经泥浆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主要环境空气污染物是扬尘,其次为沥青混凝土摊铺时的沥青烟和施工机械以及运输车辆排出的尾气污染物。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是汽车尾气。
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在临近大气环境敏感点处施工时,施工场地围墙设置不低于2.0米高度的硬质密闭围挡;渣土等建筑垃圾及土方、砂石等材料分类堆放,严密覆盖;施工单位配备足量洒水车,对沿线施工便道、进出堆场的道路及时洒水降尘;施工场地出口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土方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物料运输车辆等车辆上路前进行车身、轮胎冲洗,物料遮盖,不得超量运输;沥青摊铺避开风向正对附近居民区等环境空气敏感点的时段;运营期加强交通管理,规定车速范围,保持车流畅通,减少事故发生;加强公路养护,保持道路良好的运营状态,减少车辆尾气的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施工期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营期交通噪声。项目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靠近敏感点处施工设置高度不低于2.0m的临时围挡;运营期在评价范围内部分敏感点(2处敏感点,205m)设置声屏障,部分敏感点(5处敏感点,共20户)设置隔声窗,对运营近、中期不超标但远期预测超标的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工程弃方、桥梁桩基出渣、拆迁建筑垃圾、道路破除废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沿线司乘人员和行人随意丢弃的垃圾。
拟建项目挖方主要回用于路基填方,表土采取集中堆放、拍实及临时拦挡措施,待施工结束后及时用于路基边坡覆土绿化及表土回覆,沟塘淤泥在临时堆土场内自然干化后同弃方一道运至取(弃)土场回填取土坑;灌注桩产生的泥浆于桥底设置的泥浆沉淀池进行处理,上清液循环利用,沉渣随弃方外运;本项目考虑废渣尽量综合利用于道路填筑,沥青混凝土经再生处理后回用于道路填筑,其他不能利用部分全部由沿线乡镇负责协调利用于沿线村组道路填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定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针对沿线司乘人员随意丢弃的垃圾,加强垃圾的清理和收集后送往附近城镇垃圾处理场。
5.风险防范事故措施
本报告要求项目桥梁两侧均应设置防撞墩,并提高防撞等;公路运营单位应严格执行《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国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关于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有关规定。从运输车辆的上路检查、途中运输、停车,直到事故处理等各个环节,进行管理,坚决禁止和杜绝“三证”不全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同时,把好危险品运输上路检查关。检查直接从事道路危险品货物的运输人员是否持有主管部门批准的《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操作证》;车辆和装备应符合悬挂规定的标志和标志灯的规定;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具,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查对核实托运人填写的托运单和提供的有关资料。
6.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格控制工程占地范围,减轻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中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进行表土保护、截排水、沉沙、拦挡、绿化、苫盖等水土保持的布设,形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恢复,加强沿线绿化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
六、工程拆迁情况
根据初步设计等资料,本项目征地范围线内的建筑物均拆迁。
工程拆迁建筑物共556m2,拆迁户数约5户,均属于工程拆迁;环境拆迁1户,距离道路边界线1.5米。拆迁拟在开工前启动,具体由姚李镇与平岗街道负责拆迁事宜。
七、环评主要结论
G312叶集段改建工程(大顾店上跨G42)的建设符合《 (略) 道网规划(2016-2030)》、《 (略) 叶集区“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区域总体规划、交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社会经济效益明显。通过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运营阶段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控制和缓解。
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出发,G312叶集段改建工程(大顾店上跨G42)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