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4〕249号
(略) 供水管理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在宝山区永清公园建设应急供水(兼回灌)深井的请示》(沪供水〔2024〕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宝山区永清公园内建设1口应急供水(回灌)深井, (略) 地下水应急供水体系。
二、应急供水井按照采灌两用井建设,平时作为地面沉降防治设施用于地下水人工回灌,控制地面深降;应急状态下,可作为应急供水设施对外供水,保障周边居民基本生活和重要设施用水的需求。
三、请你单位抓紧会同宝山区绿化建设和管理中心等单位落实项目建设。
特此批复。
(略) 水务局
2024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