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硕放机场跑道维修工程(二阶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体化)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无锡硕放机场跑道维修工程(二阶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体化)项目已由 无锡苏南 (略) 以 “关于《无锡硕放机场跑道维修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锡机集发〔2023]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南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招标人为 苏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无锡硕放机场跑道维修工程(二阶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体化)项目
2.2 招标编号:招案2024-3061
2.3 建设地点:无锡硕放机场;
2.4 工程规模:无锡机场飞行区指标为4E,现有1条长3200m、宽50m的跑道,1条长3110.5m、宽23m的平行滑行道,3条待启用的快速出口滑行道,6条联络道,其中5条供民航使用,机场可满足波音B747等E类及以下飞机的运行要求。二阶段招标为2000米跑道、滑行道及其他联络道区域,采取不停航施工方式实施。
2.5 本标段最高限价:*万元(其中设计费 *元,施工费 *万元);
2.6 工期要求:施工图设计 30日历天,施工工期 210日历天。
2.7 质量等级要求:设计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要求;施工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本次招标范围:
2.8.1 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内容
施工图设计范围包括:负责无锡硕放机场跑道维修工程(二阶段)施工图设计,含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同时无条件配合招标人根据工程实施需要完成所需开展的各专项设计及有关报批、审批手续。具体设计范围与要求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8.2 施工范围及内容
负责场道工程、助航灯光工程的施工,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管理要求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实施总承包管理,并负责通过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目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施工范围与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①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行业工程设计*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须符合民航相关规定要求);
②施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民航机场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并取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符合《运输机场专业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3.3.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3场道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民航机场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且无在建项目;
3.3.4目视助航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民航机场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且无在建项目。
注:①上述所有人员须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场道工程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
(1)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国内4D级及以上民用运输机场民航专业工程设计业绩;
(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国内4D级及以上民用运输机场场道工程业绩;
(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国内4D级及以上民用运输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业绩。
注: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文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信誉要求:至报名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牵头人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且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大于3家。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满足上述第3.2、3.3对应项的要求。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4-08-31 09:00:00至 2024-09-06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略) 普 (略) 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306室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ttp://**、*@*ttp://**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符合公告3.2条要求的资质证书、符合公告3.3条要求的人员证明材料(人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承诺书、人员社保)、符合公告3.4条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略) 页查询截图、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注: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仅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重要提示:投标人须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http://**.cn/)完成注册,并提交加盖公章的登记资料扫描件。 (略) 上登记信息不完善、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31 09:00:00至 2024-09-06 16:00:00,在 (略) 普 (略) 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306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0-09 09:30:00,地点为 (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华开评标区( (略) 徐 (略) 300号,近地铁11号线7号口)。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 (略) (http://http://**)、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http://**.cn)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①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http://**.cn)注册登记上传资料完毕后,关注“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点击主界面右下角“投标报名-用户注册”(已注册跳过此步)后,主界面右下角点击“投标报名-购买标书-按项目编号搜索参与项目--进行项目信息填写(选择是否需要发票、相关发票信息、标书费支付方式、附件无需上传),并提交审核;因投标人提供的开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错误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显示待审核后,由代理机构审核资料无误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即可在微信公众号上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③招标文件获取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逾期不再办理。 ④相关时间详见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http://**.cn)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苏南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 (略) | |
地 址: | (略) 硕放 (略) 2号 | 地 址: | (略) 普 (略) 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 |
邮 编: | * | 邮 编: | * | |
联 系 人: | 管工 | 联 系 人: | 田斯斯、倪敏、黄燕、安万如 | |
电 话: | 0510-* | 电 话: | 021-*、* | |
传 真: | 0510-* | 传 真: | 021-*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ttp://**、*@*ttp://**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帐 号: | / | 帐 号: | / | |
异议联系人: | / | 异议联系电话: | 021-* |
日期:2024-08-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