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略) 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申请,要求原于2022年10月9日我 (略) 温州瓯江口浅滩二期29-1宗海浙江海上风电大容量风机制造和出口基地(一期)进行规划许可变更,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修改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现予以公告。
变更内容:一、1号厂房长度由 16.4米缩至 12.4米,面积调整为 153.8㎡。
二、2号厂房(*类1项)变更为2号仓库(*类 1项),面积不变。
三、增加1号仓库(*类1项),建筑面积49.6㎡。
四、冷却水塔移至3号厂房北。
五、堆场东北角停车位由 24辆调整为12 辆,剩余 12 辆机动车位调整至食堂宿舍西侧。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瓯江口发展大楼1号楼925办公室,联系电话:*)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