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06 文章来源:昌江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昌江棋子湾小角侵蚀岸段生态修复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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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昌江县昌江大道58号行政办公大楼一楼西侧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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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棋子湾小角侵蚀岸段生态修复项目 | |
海南河道 (略) " | |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昌化社区居委会棋子湾小角岸段 | |
海南 (略) | |
岸滩生态修复:包含沙滩人工补沙,沙坑填平和防风林补种 | |
根据海洋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经过对昌江棋子湾小角侵蚀岸段生态修复项目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和调查研究以及综合分析,得到了目前工程区域的地形地貌状况,并利用了已有的研究成果及数值模拟计算结果对工程前后的水动力变化和冲淤变化进行了对比分析;同时取得环境现状资料,对该工程从水质、沉积物、生态等各个角度进行了环境评价,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对策。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发展政策和当地的发展规划,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海南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昌江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昌江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规划的要求,其施工过程基本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所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可行,只要措施落实,基本可实现达标排污,项目施工期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现有环境功能不会造成太大改变,项目建设可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影响预测结论,在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得以全面实施的情况下,可以满足其使用功能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第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2、海洋环境保护及科学开发,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有利于小角砂质岸线的恢复和保护,维持砂质岸线的稳定。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同时结合前文分析可知,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总体规划规划(空间类2015-2030)》、《海南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昌江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昌江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规划的要求。 | |
昌江棋子湾小角岸段海滩总长约1600m,最北端分布大量礁石,几乎没有干滩,北部岸段滩面存在一定的滩脊/滩脚韵律变化,中部局部岸段存在数米干滩,而南端为一长约250m的拦门沙坝。整个海岸岸段后滨均为防护林,近期的观测发现大部分岸段防护林向海存在明显的侵蚀陡坎。 为分析昌江棋子湾小角海岸近10年的海滩地形演变,搜集了2009年12月至2022年10月的卫星遥感影像图,分析了小角岸滩演变特征。总体而言,小角岸段海滩以侵蚀为主,北段侵蚀幅度较小,年侵蚀速率约1~2m/a;中部侵蚀较大,年侵蚀速率约3~6m/a。 岸段整体呈自北向南的泥沙运移趋势,南侧沙嘴的规模逐年扩大,沙嘴头部逐渐往南延伸。这与本海区的沿岸输沙方向是一致的。同时根据对当地居民的调访,近十多年来,小角岸段发生滩面变陡,岸线后退,侵蚀严重。 2021年12月,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棋子湾环境破坏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落实海岸带修复治理配合工作,对部分沿海区域遭到严重侵蚀的海岸带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及时组织修复治理。 昌江棋子湾小角侵蚀岸段生态修复项目,位于“棋子湾海岸生态保护区”,项目建设属于棋子湾海岸线生态修复项目的一部分,项目建设已纳入《昌江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的重点项目。 因此,本项目主要是对昌江棋子湾小角侵蚀岸段目前存在生态问题的海域进行有针对性生态修复,其选址均有唯一性。 通过工程实施,可以解决实施区域内海岸侵蚀严重,遏制岸滩进一步侵蚀后退,改善岸段稳定性;修复侵蚀岸段,恢复砂质岸滩生态功能,提升海岸防灾能力;通过海防林的补种,可以减缓岸滩侵蚀的程度,保护防风林避免遭受破坏。对生态系统的恢复与良好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同时,项目实施后,为当地居民和游客提供优质的滨海旅游休闲空间,促进当地旅游经济发展。为当地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选址是合理的。 | |
工程施工采用了合适的施工方案,使用先进的工艺装备及合适的建筑材料,降低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在施工作业中严格遵守技术规范,以环境保护意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文明施工,爱护环境。从施工工艺、施工设备选择、环保措施、原辅材料等方面综合分析,项目施工清洁生产水平较高。 | |
本项目施工期污染物均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因此本项目不进行总量控制,仅对施工阶段提出污染物排放控制建议值 | |
(1)悬浮泥沙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产生悬浮泥沙污染的主要施工内容为补沙,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进度,选择中、小潮、海况好的时间施工;根据实施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量及其扩散范围,在施工混水区投放设置防污帘,控制SS扩散范围。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下,应提前做好防护工作;做好*域的水土保持工作,合理安排沙源运输和补沙的进度,减少*上堆存沙石方量,以免堆存的材料或暴雨径流携带的泥沙等污染海域。 (2)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管理施工船舶和施工机械,严禁船舶带“病”作业,严禁油料泄漏或倾倒废油料,严禁施工船舶向水域排放未经过处理的机舱水;施工船舶设置生活污水收集罐和油水分离器或装灌油污水的舱柜或容器等,集中收集和贮存,船舶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均收集上岸,由船舶运营方联系有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理;合理规划施工场地的临时供、排水设施,消除跑、冒、滴、漏现象;设临时厕所,并建临时排水渠道和化粪池收集生活污水,由吸粪车定期清运。 (3)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抛弃建筑材料、旧料和其它杂物,应尽可能的回用,不能利用的应有计划、有步骤的搬运或堆存,临时场地不影响交通、电讯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场地, (略) 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不得将垃圾随意丢置。施工船舶、机械设备发生作业操作性的残油、洗涤油应及时盛接,与生活垃圾以及建筑垃圾中分拣出来的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将其安全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单位应注意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持施工机械低声级水平,避免超过正常噪声运转;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机械作业的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加强船岸协调,禁止鸣笛。 (5)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材料的堆场定点定位,置于较为空旷的位置,减少物料起尘对人群的影响。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应采用水喷淋法防尘。堆放时间较长使对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蓬布、装载车补沙过程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小落差,减少扬尘。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机械设备、船舶,机械设备及船舶使用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的 (6)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前先驱散该区域的水生生物;补沙施工环节应尽可能避开渔业资源繁殖季节;施工过程中应尽可能采用对水体扰动小的机械设备,减少泥沙的扩散和再悬浮;控制船舶的发动机噪声和其他设备的噪声;建议施工期加强施工区附近海域的水质监测。*域施工严格划定施工界限,同时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工程施工控制好施工作业带宽度,临时占地及施工作业尽量占用裸露区域,减少对区域植被的占用与压踏;建议专人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监理;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恢复,按照设计要求完成绿化工程建设。 | |
(1)水质调查结果显示:项目调查海域春季、秋季水质整体良好,所有站位表、中、底层海水的各个监测指标均满足《海水水质标准》(*)相应的水质标准。 (2)沉积物调查结果显示:项目调查海域春季、秋季的表层沉积物的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中相应的质量标准。 (3)生物体质量:各调查站位的鱼类、*壳类和软体类生物体内铜、铅、镉、铬、锌、汞、砷及石油烃含量均符合《第二次全国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技术规程》(第二分册)中的“海洋生物质量评价标准”限值。 (4)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22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昌江黎族自治县2022年环境空气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 |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来自海洋灾害对项目造成的危害,包括由热带气旋及其引发的巨浪、风暴潮对工程自身的潜在风险。因此本工程建设过程应考虑海洋自然条件的特点,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确保构筑物的抗风抗 浪要求。同时应及时了解天气的监测和预报信息,警惕台风、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的突然袭击,并做好应急防范措施。 |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建设单位已进 (略) 上环评公示、2次报纸公开公示以及现场公开公示,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并按照要求编制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内无持反对意见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