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山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1
一、本项目第三章招标清单中“水平分体式垃圾压缩主机”的内容要求(参数性能)修改如下:①进料斗容积:“≥6m3”更改为“≥8m3”,②增加第16点:“★垃圾压缩腔内具备红外线人体识别装置”。中标单位中标后一个星期内提供以上两项具有CMA标识的专项检测报告复印件。
二、本项目技术商务分中“设备的先进性”的评分细则内容删除以下内容:①“进料斗容积≥8m3的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具有CMA标识的专项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0-3分;②垃圾压缩腔内具备红外线人体识别装置,当人员处于压缩腔内时,设备能自动感应并紧急停机的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具有CMA标识的专项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0-3分”。本项设备的先进性评审剩余一条细则内容:“根据投标品牌提供垃圾集装箱解决后门夹带垃圾、外漏的方案,根据尺寸最优、外形最美观、垃圾夹带、外漏最少、设计最合理等方面酌情打分。分值由“1-3分”更改为“4-9分”。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迟至**日14:00。
(略) 聚力 (略)
浙江 (略)
(略) 河山镇招标采购中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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