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县城甘井河出口段库岸综合整治工程(第二次)
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有关忠县县城甘井河出口段库岸综合整治工程(第二次)答疑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第10条,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 95%,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请问第四部分的第一项【施工临时工程】的报价是否也不能超过95%。
答:是;不能超过95%。
2.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以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不?
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不可以。
3.本项目是否需要报建?是否需要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
答:本项目需要报建和办理施工许可证。
4.三峡后续资金比多少比例?
答:三峡后续资金占比为80%。
招标人: (略) 忠县融通 (略)
代理机构: (略) (略)
2024年3 月 13 日
[**].CQCF
第二次最终版清单忠县县城甘井河出口段库岸综合整治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