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步深化完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略) 建设,根据《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局组织 (略) 镇海区澥浦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规划予以公示。根据《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一2023年12月22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 (略) 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89号,邮编:*)
联系电话:0574-*
邮箱:*@*63.com
批前公示公众意见表
1、总则
1.1规划背景
为深化落实镇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传导内容,积极融入区域统筹发展,推进澥浦镇区有机更新,澥浦镇区需从区域协调角度出发,调整片区的发展目标及定位,优化整体的空间布局。为适应新的发展要求及满足规划片区开发建设的需求,为建设管理提供有效依据,特开展本次澥浦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第二次修正)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6)《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
(7)《 (略) 镇海区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在编)
(8)《澥浦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在编)
(9)《 (略) 十七房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19)
(10)其他相关规划及研究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澥浦镇区范围,东至广源路-开源路-汇源路及规划路、西至规划道路及城镇开发边界、南至规划兴浦路、北至山体,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441.32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与镇海区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会议纪要等。
1.6法律效力
本 (略) 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日起实施。本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规划实施和管理中一般应遵守技术管理文件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功能定位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本片区的定位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传导要求,协同建设万亿级国家石化产业基地的发展目标,同时发挥自身优势和价值,功能定位为:国家级绿色石化生活配套基地、宁波中心城北部工业型综合城镇、以历史民居为特色的镇海文旅古镇。
2.2发展目标
(1)产镇融合创新示范区。加快产业创新赋能,推动自身产业滚动更新,构建高端装备制造特色园区,形成产城融合发展,功能协调合理的综合配套组团。
(2)城绿相间品质人居区。优化用地功能布局,通过存量用地更新、环境风貌提升等多种途径,重塑汇 (略) 品质;贯通蓝绿网络体系,以澥浦大河、觉渡大河、慈镇运河等水系为脉络形成蓝绿交织的开放空间,并以此提供满足片区发展的生态、生活空间;构建活力生活街区,按照“5分钟-10分钟-15分钟”生活圈布局要求,构建设施完善、分布合理的公共服务配套体系。
(3)古今交融文化传承区。打造古今交融的文化镇区,依托澥浦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便利的交通条件,保护与传承历史文化,注重开放创新,承接文化创意和高端服务业,发展旅游业,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产业融合。
2.3发展规模
本次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91.85公顷。
2.4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中居南北工、一轴一环四片区”的总体功能布局结构。
“一轴”——“休闲景观轴”:整体美化提升澥浦大河沿线滨河景观,融入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突出景观人文综合塑造,发展成为澥浦对外展示的城镇窗口,在提升城镇生态景观的同时,为城镇提供休闲、娱乐等游憩场所;
“一环”——“综合服务环”:慈海路、兴业路、汇源路、开源路形成闭环,重点为城镇布局办公、医疗、教育、商业商务、文旅休闲等公共服务配套功能;
“四区”——“高品质生活区”、“古镇文旅区”、“创新智造北区”及“创新智造南区”。结合片区主导发展功能特色,形成高度产城融合、文旅融合的现代化镇区。
3、街区划分
规划将澥浦镇区规划范围内用地划分为3个街区,街区编码为ZH10-01至ZH10-03。
澥浦镇区总用地面积441.32公顷,总建设容量为468.46万平方米,其中保留的建设容量155.73万平方米,新建的建设容量312.73万平方米。
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75.24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19.20%,其中二类居住用地64.20公顷,二类居住用地与商业混合用地中二类住宅用地5.93公顷,其他居住用地与商业混合用地中其他居住用地2.51公顷,其他居住用地与商务混合用地中其他居住用地1.31公顷,以及服务设施用地1.29公顷。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7.8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4.55%。其中行政办公用地1.96公顷,文化设施用地5.54公顷,中小学用地6.71公顷,科研用地0.49公顷,体育用地0.57公顷,医疗卫生用地0.71公顷,社会福利用地1.24公顷,文物古迹用地0.43公顷及宗教用地0.18公顷。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0.4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7.76%。其中商业用地18.54公顷,商务用地10.96公顷,娱乐康体用地0.18公顷,加油加气站用地0.12公顷及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62公顷。
4.4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111.21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28.38%。其中规划一类工业用地71.09公顷,规划二类工业用地40.12公顷。
4.5其他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包括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区域道路交通设施用地、水域、耕地等。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配套类别按照十五分钟、十分钟及五分钟生活圈要求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行政办公、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社会福利、社区管理与 (略) 政交通设施等设施。
6、绿地水系
6.1绿地系统
规划片区内绿地由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组成。规划绿地50.9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3.00%,其中公园绿地30.37公顷,防护绿地20.58公顷。
6.2水系
澥浦大河: (略) 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北侧、兴建路南侧,为东西走向河道,河道最小宽度控制80米;
慈镇运河: (略) 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北侧、澥浦大河北侧,为南北走向河道,河道最小宽度控制25米;
觉渡大河: (略) 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西侧、广源路西侧,为南北走向河道,河道最小宽度控制25米;
西大河(觉渡大河—中大河段): (略) 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西南角、慈海路东侧,为南北走向河道,河道最小宽度控制20米;
支流:除澥浦大河、觉渡大河、慈镇运河、西大河外 (略) 一般河,规划宽度10-20米不等,其中现状宽度小于10m的河道规划按不小于10m 的河道宽度控制。
7、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片区内规划道路分为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五级,规划道路红线宽度12~50米。
(1)高速公路
为余慈东西横线,道路红线宽度34米。
(2)快速路
为东海大道,道路红线宽度24.5米。
(3)主干道
为慈海路和镇浦路,其中慈海路道路红线宽度40米,镇浦路道路红线宽度50米。
(4)次干路
为规划的息云寺路、汇源路、兴建路、开源路、广源路和兴浦路,其中息云寺路道路红线宽度50米,汇源路与兴建路道路红线宽度36米,开源路道路红线宽度28米,广源路与兴浦路道理红线宽度24米。
(5)支路
规划范围内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2-28米。
8、防灾规划
8.1消防
(1)消防水源规划
消 (略) 市政给水管网供水为主,积极利用河道等天然水体资源。
市政道路室外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米。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应双侧布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消火栓的设置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在地块开发和道路建设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2)消防配套设施规划
消防通道的建设管理应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加强消防通信、消防用水及供电的可靠性,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高层建筑应保证两路进水及两路10kV供电要求。
8.2抗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的规定,本规划区的地震动参数为0.10g(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