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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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3,733,21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略) 普通高中综合楼及体育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一、答疑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 (略) (略) 普通高中综合楼及体育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 1.问:请问:根据《 (略) 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只有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才能出具的独立保函, (略) 不具备出具独立保函的资格。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函格式为独立保函, (略) 按招文格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实际不是独立保函,改变了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从而不满足纸质投标保函要求。 (略) 出具的纸质投标保函质疑问题较多,请问开具重庆不动产融资担保、重庆宏耀融资担保、重庆涪商融资担保、重庆双业融资担保、重庆交通融资担保等等这种有存在“股权纸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等等”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的纸质保函是否合格? 如果后期中标公示以后,中标单位开具的是融资担保的投标保函会不会被投诉质疑从而废标? 请问是不是只有开具电子投标保函或银行投标保函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1: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款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问:该项目限价无安全文明费,是否补遗。 答2:工程量清单详见本项目补遗。 3.问:可否提供CAD版本图纸。 答3:图纸详见本项目补遗。 4.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10月22日成文2024年10月28日发布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 (略) 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址:http://**_166/gsgg/#/t#_#.html)中“四、监督管理:(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 (略) 建设工程 (略) 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及有关规定开展动态监督检查。市外企业承揽业 (略) 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企业入渝后的日常监督管理, (略) 企业 (略) 承揽业务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而《 (略) 建设工程 (略) 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 (略) 址:http://**_166/zfxxgkmls/zcwj/qtwj/#/t#_#.html)中“第五章? 动态监管检 (略) 理:第十六条 对于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给予1个月整改期。整改期内, (略) 企业,屏蔽受检资质信息,不得申请受检资质的升级、不得以受检资质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且不得重组、合并、分立受检资质。对市外入渝企业,屏蔽入渝信息,企业可继续实施屏蔽前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但不得在渝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不得注销入渝信息, (略) 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与整改和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无关的事项。”以及渝建管〔2024〕160号( (略) 址:http://**_166/gsgg/#/t#_#.html)、渝建管〔2023〕131号( (略) 址:http://**_166/zfxxgkmls/zcwj/qtwj/#/t#_#.html)、渝建管〔2023〕212号( (略) 址:http://**_166/gsgg/#/t#_#.html)、渝建管〔2023〕9号( (略) 址:http://**_166/gsgg/#/t#_#.html)等等,非常明确“未入渝报送或者屏蔽入渝报送或者注销 (略) 外企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有效期内情形之一”。再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以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明确约定投标人绝对不能存在“(5)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请问本项目会按照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吗?会坚定对提供“虚假承诺”说“不”吗?假如提供“虚假不实承诺”参与了投标又不是前三名,评标专家、业主、监督又没及时发现,又 (略) 理呢?尊敬的业主请问你们又认为哪些情况属于“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呢? 答4: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特别说明第2条指出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招标人将按照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5.问:育英高级中学都是最低价,这个怎么就成了综合了。 答5: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 (略)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方法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6.问:一、根据本项目建设规模,得知总建筑面积约为#.44平方米,针对该建设规模提出两个问题: 1.《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的规定: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符合第(3)项建筑面积规定,因招标人未提供设计施工图,无法知晓本项目最大高度和最大单跨跨度是否符合第(1)、(2)、(4)项规定。请招标人提供本项目最大高度和最大单跨跨度或设计施工图,以便知晓要求二级及以上资质是否合理。 2.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大型工程规模为:建筑物层数≥25层;建筑物高度≥100米;单跨跨度≥30米;单体建筑面积≥#平方米。请招标人提供本项目的具体参数或设计施工图,以便知晓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是否合理。 二、因本项目存在技术部分评审和项目经理答辩,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建议取消招标人代表或只委派1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代表进行评审。 三、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关于修改《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等十二个标准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通知(渝公管发〔2023〕19号)附件2.《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中使用说明第十条:“《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凡以“□”标示的为选择项目,供招标人在实际使用中在相应“□”中用“√”标示选择……”。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和投标报价得分均未按标准招标文件中三种以“□”标示选择项目中用“√”标示选择,违背了“不得对《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规定,擅自采用“投标总报价得分=70-(70-67)×(投标总报价-最低投标总报价)/(最高投标总报价-最低投标总报价)”,此方式投标报价得分差距最多为3分,给予招标人代表在技术评审和项目经理答辩方便,有利于中标人高价中标,不利于投标人公平竞争,请问此方式的设置符合哪条法律法规?或是綦江发改委默许设置标准招标文件以外的评分方式?请招标人正面回答,我司将保留进一步向上级部门反映的权利! 答6:(1)本项目资质设定主要参数依据为钢结构单跨跨度,详见随补遗发布的图纸。 (2)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渝公管〔2023〕3号)的规定组建,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不作调整。 (3)本项目评分原则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不作调整。 7.问:一个常规的教学楼、体育馆,采用综合评估,技术方案30分,报价分最大差值3分,还要设置两名业主代表是想干什么?哎。。。国有资金有可能流失了。 答7:详见答5及答6。 二、补遗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 (略) (略) 普通高中综合楼及体育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1.本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3.1.1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1.(1)的资质条件修改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①②项资质之一: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第一章招标公告3.2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要求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 3.现增加联合体投标的相应表述内容: 3.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1.(1)增加“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内容,1.4.1条1.(2)增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内容,1.4.1条1.(3)增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内容,1.4.1条2.财务要求增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财务要求”内容,1.4.1条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增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不得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进行承诺”内容,1.4.1条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增加“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内容,1.4.1条6.(1)增加“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内容,1.4.1条6.(3)增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委托代理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内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增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或按照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提交履约担保”内容。 3.2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增加评审因素:
3.3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增加评审因素:
3.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四、资格审查部分增加“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格式详见附件。 4.本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元(人民币大写:#亿#仟#佰###万#仟#佰##元整),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24元(人民币大写:#佰##万零#仟#佰##元#角#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及施工图纸与本补遗通知一同发布,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备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与本次发布的答疑及补遗通知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发布的答疑及补遗通知内容为准,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招标人: (略) (略) 中小学基本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 (八)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项目名称)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 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 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6.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 7.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8.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9.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一名称: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二名称: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 年 月 日 注:1.在联合体协议书第5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中填写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2.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