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现将《平罗县水务局党组成员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平罗县水务局党组成员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
平罗县水务局
2022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水务局党组成员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厅字〔2018〕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宁党办〔2018〕77号)《 (略) 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石党办发〔2021〕1号),按照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平党办发〔2021〕28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平罗县水务局党组成员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
一、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蒋海龙同志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 (略) 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以及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
2.履行本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局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局重点工作,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或安全生产专题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或重点时段)至少带队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3.明确本局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局重点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局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并严格考核。
5.支持并督促本局党组成员、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等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强化监管执法,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6.年底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人年度述职内容,向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二、县水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董绍兵同志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 (略) 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以及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
2.协助局长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等要求,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专业监管领导责任。
3.及时研究部署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并督促所分管的水旱灾害防御、大中型水库移民管理、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双随机、一公开”、 (略) +监管、政务公开等工作中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4.适时组织并参加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每季度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不少于1次。
5.年底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人年度述职内容,向局党组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三、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华荣同志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 (略) 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以及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
2.协助局长统筹推进本局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本局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局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和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专业监管领导责任。
3.对全县水利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负责领导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人饮安监水政执法室)工作。
4.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水利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研究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参加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5.支持并督促所分管的灌溉中心、人饮安监水政执法管理室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6.组织开展全县水利行业(领域)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专项整治等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活动;组织分管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业监管活动。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两月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
7.年底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人年度述职内容,向局党组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四、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霄同志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 (略) 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以及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
2.协助局长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等要求,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专业监管领导责任。
3.及时研究部署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并督促所分管的财务室、水土保持工作站、河湖防汛管理室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4.适时组织并参加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每季度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不少于1次。
5.年底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人年度述职内容,向局党组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五、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闫建军同志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 (略) 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以及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
2.协助局长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等要求,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专业监管领导责任。
3.及时研究部署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并督促所分管的设计室、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4.适时组织并参加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每季度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不少于1次。
5.年底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人年度述职内容,向局党组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