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项目名称 | 盱眙县鲍集镇观淮村 (略) 转让 | |||||
(略) | HACQ- *** -XY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8月24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2年9月2日 | |||
批准单位 | 盱眙县鲍集镇人民政府批准 | |||||
批准文件 | 1、《房屋转让申请报告》 2、《盱眙县鲍集镇党委议事会议纪要》 | |||||
转让人名称 | 盱眙县鲍集镇观淮村村民委员会 | |||||
转让标的概况 | 标的物:观淮村 (略) ,整栋3层,共6间,总面积240平方米。 1、本次转让标的物无抵押及被保全等任何纠纷,目前房屋状况较好,水电齐全,处于闲置状态。 2、本次转让标的物为集体资产,无法办理房产证。 | |||||
标的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清华房地产资产 (略) | ||||
评 (略) | 清华评[2022]市字第X (略)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盱眙县鲍集镇人民政府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8月11日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 万元 | |||||
转让底价 | *** 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1、仅限盱眙县观淮村村民购买(身份证地址必须为盱眙县观淮村),但不接受有信用污点的公民参与竞价。 2、本转让公告内容是最终签订转让 (略) 分。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转让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意向受让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人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仅限于观淮村村民; 2、意向受让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3、意向受让人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不诚信名录(须提供承诺书) 4、不得受让标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 |||||
备查文件 | 一、批准转让文件; 二、合同样本; 三、评估报告; 四、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须申请材料(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资审材料中): (一)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 3、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略) 有材料复印件(自然人须按指印)。 《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请见附件。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转让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受让人在公告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http:/ *** )并在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受让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淮安市产权交易会员用户操作手册:(http:/ ***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 、0517- *** 、 *** 。 (二)公告期满, (略) 将会同转让人根据 (略) 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符合条件的, (略) 将在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经批准后采取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人协议转让。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略) 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人民币1.6万元整以确定正式参加受让,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受让人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人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定《转让合同》,并按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3、意向受让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 (略) 涉评 (略) 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 (略) 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 (略) 现状,意向受让人被确认为受让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 (略) 内容为由拒签转让合同或拒付款项或放弃受让,否则视为违约,须承 (略) 违约责任, (略) 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五)淮安市公 (略) 按照 (略) 《 (略) 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转让人和意向受让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田女士( (略) ) | 孙先生(转让方) | |||
联系电话 | 0517- *** QQ: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