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一批报废资产
(吸泥船、艇、离子色谱仪等)拍卖公告
编号:shcqjy[2022]第090号
(略) (略) (略) 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的委托,经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批准,现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1.标的概况
项目位置: (略) 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本次拍卖分1个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起拍价(元) | 增加幅度(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一批报废资产(吸泥船、艇、离子色谱仪等) | 一批 | 31240 | 100或其倍数 | 6000 | 按现状拍卖 |
注:标的数为统计数字,与竞标人实际核查可能存在误差,成交价格不因标的数量误差而改变。
2.对意向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2.3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人名单;
3.竞买报名
3.1报名时间:**日至**日17:30时;
3.2报名方式: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登*》进行注册登记并报名,或CA证书登*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拍卖公告附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
3.3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①本人身份证;②竞买承诺书;③本人银行卡;④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
注意:非自然人需用CA电子锁登*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咨询电话:0527-*。
3.4以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③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竞买承诺书;⑤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
3.5报名步骤:缴纳竞买保证金、登*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投标报名系统的材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4.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4.1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需缴纳保证金:6000元
4.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日17:00时,竞买人须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银行账户)转账至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现金方式缴纳及从其他账户缴纳的一律无效;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
开户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注意: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4.3保证金退付方式:成交人按报名时的方式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将成交合同及成交价款交费凭证原件、竞拍保证金交费凭证原件(竞买保证金打款凭证需明确显示打款方和收款方的名称和账号)的扫描件上传至平台进行申请,经审核后退付;未成交人的保证金于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付;
4.4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成交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4.4.1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4.2竞买人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4.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4.4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4.4.5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4.4.6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4.4.7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4.4.8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4.4.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损失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5.竞价及成交
竞价开始时间:
标的序号 | 竞价开始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时间 |
1 | **上午10:00 | 20分钟 | 60秒 |
本次拍卖采用网上竞价形式,请竞买人认真阅读拍卖公告附件《竞买人须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平台,按规则竞价。
6.成交价款支付、履约保证金缴纳及合同签订
6.1买受人应于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成交价款的5%),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将本次所有拍卖的报废资产运出场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逾期视为放弃中标,其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7.其他事项
7.1拍卖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按现状拍卖,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委托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质量、数量、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拍卖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2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买资料的要求和条款。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7.3合同签订及标的交付前,因标的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在合同签订并交付标的后,因受让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7.4本次拍卖废品所列示的标的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数量为准。委托方、拍卖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标的装卸、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组织安排并承担全部费用及一切安全责任。转让方和拍卖机构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5竞买成交后标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双方共同签字交接,受让方接收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标的瑕疵或者其他权利。
7.6标的交付后,受让方应在转让方监督下,按照转让方要求将废旧物品运离现场并将现场打扫干净。如未按规定时间运离现场,每天按成交价1%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7.7标的交付后,标的毁损、灭失及装卸等一切安全责任风险全部由受让方负责。
7.8拍卖人只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佣金发票,委托人、拍卖人不提供成交标的价款发票,由买受人自行开据发票,并承担全部税费。
7.9意向竞买人对竞买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报名登记前提出,一旦办妥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买资料的要求和条款;
7.10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受让方与转让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转让方: (略) 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联系人:段娟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泗洪县青阳镇长江路北侧
拍卖机构: (略) (略)
联系人:乔经理
联系电话:0527-*4096
*
地址:泗洪县建设南路42号原环保局一楼
附件:
1、《竞买人须知》5、《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
2、《竞买人承诺书》6、《竞买保证金获取、缴纳流程》
3、《授权委托书》7、《明细表》
4、《电子竞价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