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 (略) 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略) 署,温 (略) 将组织实施 * 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 (略) 如下:
* 、招录计划
* 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 * 名(含残疾人专设职位1名),其中:市级机关单位 * 名;乡镇机关 * 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略) 站查询:
(略) 省公务 (略) (gwy.zjk *** )
(略) (zzb.zj *** )
(略) (略) 站(www.wl.gov.cn)
* 、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 * )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可以报考全市各级机关单位: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部分职位要求取得相应学位);
(2) (略) 市生源或户籍的大专学历人员(以 * (略) 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 (略) 在地。
2.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综合管理 * 级科员I”职位招考对象为: (略) 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 (略) 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岗未满3年的人员。 (略) 服役5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以上对象面向 (略) 户籍或 (略) 生源。
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 * ,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 (略) 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 (略) 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为: (略) 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的人员(符合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 (略) 职位)。在本轮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两委”正职, (略) 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 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 (略) 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 * 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 * 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 (略) 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略) 在担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 (略) 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 (略) 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 * 十 (略) 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 * 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在 * 年、 * 年 (略) 省公务员招考中,被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年内不得报考 (略) 省公务员。
( * )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 * 至 * 周岁( * 日至 * 日期间出生,下同), * 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 * 至 * 周岁( * 日至 * 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机关面 (略) 职位,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 * 至 * 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 * 至 * 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 (略)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 * 至 * 周岁, * 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 * 至 * 周岁。
4. (略) 、 (略) 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 * 年国家统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 (略) 报考。
5. (略) 综合管理 * 级科员B职位、 (略) 卫生监督执法 * 级科员A和B职位、市安全 (略) 综合管理 * 级科员B职位、市港航海洋 (略) (略) (略) 政执法 * 级科员C职位、 (略) (略) 综合执法 * 级科员A和B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 * 年国家统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 (略) 报考。
6.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 * 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 (略) 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时间年限的计算统 * 截至 * 日。
以上有关 *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招考条件,适用于 * 年、 *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即 * 年、 *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身份要求为 *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但 * 年、 * 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毕业生不能享受 * 年普通高校应届硕士以上毕业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年龄政策。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 * 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 (略) 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但不能享受放宽年龄政策。
* 、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 (略) (略) 。
( * )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 * 日9时— * 月 * 日 * 时。
资格初审时间: * 日9时— * 月 * 日 * 时。
网址: (略) 省公务 (略) (gwy.zjk *** )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 (略) 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 (略) 站提供的“ (略) 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 月 * 日 * 时前,报考人员可在 (略) 省公务 (略) 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 * 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 * 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 (略) 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专设残疾人职位的报考人员在浙 (略) 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注册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 (略) 身份审核确认。通过审核 (略) 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具体资格条件在浙 (略) 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中公布。
乡镇机关面 (略) 的职位招考,采取组织推荐、现场资格审查、网络报名缴费的方式:符合 (略) 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 (略) 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1张,于 * 日到中共温 (略) ( (略) 市 (略) 街道人民东路 * 号市政府大 (略) ,联系电话: *** ) (略) 资格审查,合 (略) 络方式报名并缴费(除不得再次报名外,其他报名、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程序与各 (略) 会招考职位的报名缴费程序相同)。
( * )缴费确认
时间: * 日9时— * 月 * 日 * 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 (略) 省公务 (略) (略) 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 *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 * 日9时— * 月 * 日 * 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 (略) 省公务 (略)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 * )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 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 * 分。具体为:
1.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 (略) 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 * — * :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 * : * — * : * 《申论》(A卷)
2.报考乡镇机关职位的(不含“ (略) ”职位),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 * — * :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 * : * — * : * 《申论》(B卷)
3.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综合执法、市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港 (略) 门 * 线执法职位的, (略) 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 * — * :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 * : * — * : * 《申论》(C卷)
4.报考乡镇机关面 (略) 职位的,考试类别 (略) 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 * — * :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
下午: * : * — * : * 《综合应用能力》
5. (略)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 * 日下午 * : * — * : * 。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6.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 * 分。笔试时间为 * 日下午 * : * — * : * 。
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 * 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 * 年 (略) 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 * 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 (略) 省公务 (略) 查询下载。
( * )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准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 (略) 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 * %、 * %、 * %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报考乡镇机关面 (略) 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 * 分。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 (略) 统 * 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执法勤 (略) 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 * )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招录计划2名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 (略) 。
乡镇机关面 (略) 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2.公安、法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 * )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招录机关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 (略) 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略) 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 (略) 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 (略) 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 * 年、 *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 (略) 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略) 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 (略) 中 (略) 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有关事项 (略) (略) 网站(www.c *** )查询;
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乡镇机关“综合管理 * 级科员I”职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 (略) 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 * 年国家统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 (略) 政部门出 (略) 网站下载打印的 * 年度国家统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前 * 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 * )体能测评
报考 (略) 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按职位要求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 * 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 * 米跑(女子 * 米跑) * 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 (略) 。
体能测评工作由 (略) 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 * )面试
面试由 (略) 门统 * 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 * 分,合格分为 * 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 * %、面试分数占 * %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 * %+面试分数(百分制)′ * %。
全市各招考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 * )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 (略) 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略) 发〔 * 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 (略) 发〔 * 〕 * 号)和《关于进 * 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 (略) 发〔 * 〕 * 号)等 (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 * 〕 * 号)执行,对报考公安、法院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 * 〕 * 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 (略)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 * 〕 * 号)执行,必要时可采用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期 * 般不超过 * 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 (略) 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 (略) 省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 (略) 。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 * )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 (略) 省公务 (略) 公示5个工作日。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略) 招考的职位,由 (略) 门负责在 (略) (略) 站和 (略) 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 * 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执法单位因 (略) 省“大综合 * 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撤并的,以整合后单位名义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 * 日前向招录机 (略) 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 (略) 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上报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在 (略) 省公务 (略) 公布。
在向录用审批机关上报录用审批材料后,拟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 (略) 省公务员。出现上述情况,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略) 发布时, (略) 递补公示的,不再递补。
* 、注意事项
( * )法官助理、 (略) 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 (略) 、 (略) 省 (略) 、 (略) (略) 《关于 (略) 法官助理、 (略) 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 * 〕 * 号)执行。
( * )截至 * 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 * )报考人员报 (略) 注册,完成后 (略) 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 * 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 * 代居民身份证。
( * )资格复审前, (略) 。若未按要求报告的, (略) 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才能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委培生和定向生除外)。
( * )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 (略) 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 * 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 * )建档立卡贫困 (略) 市低保人员,于 * 日 * 时前将本 (略) 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通过传真或其他方式报 (略) (略) (电话: *** ,传真: *** ,邮箱: * * .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 *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 (略) 省公务 (略) 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 * 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专设残疾人 (略) 分特殊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 * ) (略) 部、 (略) 、 (略)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略) 发〔 * 〕 * 号),体能测评 * 个项目中有 * 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 * 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 * 米跑( * 米跑)只测试1次。
( * )考 (略) (略) 理, (略) 、 (略) 《公务员录 (略) 为处理办法》(中组发〔 * 〕 * 号)执行。
(十)报考人员对在 (略) 省公务 (略) 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 (略) 门或招录机关单位反映。
(十 * ) (略) 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 (略) 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 (略) ;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 (略) 上予以公布。
(十 * )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体检、考察 (略) 理等政策文件,可在 (略) 省公务 (略) 的“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 (略) 的,可直接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在职位表中查询。 (略) 电话可在 (略) 省公务 (略) 查询。
(十 *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 (略) 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十 * )在招考过 (略) 分空缺职位, (略) 将视情确定是否组织补充录用。 (略) 补充录用的, (略) 、职位及相关事宜等,将在 (略) 省公务 (略) (略) 发布。
(十 * )市 (略) 门、 (略) 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略) 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 (略) (略) 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市 (略) 门、 (略) 保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 *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 (略) 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 * )有关报考政策等事宜,详见《 * 年 (略) 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附件: * 年 (略) 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 * 览表
(含残疾人职位)
温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