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峰峰矿区财政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税收辅导工作服务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 (略) 峰峰矿区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峰峰矿区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地点: (略) 峰峰矿区内。2.1.2项目概况:为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改进纳税服务,确保企业真正享受到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堵塞征管漏洞,降低企业涉税风险,提高企业纳税遵从度,聘请四家社会第三方中介机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重点企业纳税辅导工作。2.1.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项目完成;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2.2招标范围:峰峰矿区财政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税收辅导工作服务项目。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服务、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税务师;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3.1.4其他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 ”http://**.cn 网址进行核查。2)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注: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方式:高文敬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24 00:00至2024-05-28 23:59,登录“惠招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13 15: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峰峰矿区公共 (略) 、惠招 (略)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峰峰矿区财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劭晨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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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地址: | (略) 邯山区义商银座2315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波 | 联系人: | 高文敬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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