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休宁县海阳镇新塘村联建扶贫光伏电站迁建项目(7个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 (略) ( (略) 休宁县海 (略) 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LM2024J025
项目名称:休宁县海阳镇新塘村联建扶贫光伏电站迁建项目(7个村)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元
最高限价:(略)元
采购需求:1、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对原海阳镇新塘村7座联建扶贫光伏电站按业主要求进行保护性迁建。本项目光伏总装机容量为420KW,直流侧421.89kWp;每座光伏电站装机容量交流侧60KW,直流侧60.27kWp,本工程利用休宁县乡村振兴产业园1#厂房屋顶3000㎡进行光伏电站建设,光伏电站占用屋顶面积约为2000㎡,设计每平方米重量为12.75kg,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合同履行期限:接采购人通知后5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正式通电后10日内完成电站调试,电站信息接入全国光伏帮扶信息监测系统及竣工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投标人被采购监管部门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 (略) 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 (略) 网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以及中国 (略) ”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点00分至2024年12月30日08点30分
地点:安徽 (略) ( (略) 休宁县海 (略) 8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到安徽 (略) (QQ邮箱:*@*q.com)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资料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投标人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招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 (略) (休宁县海 (略) 8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0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 (略) (休宁县海 (略) 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货物类
2.资金来源:省补、长期国债及地方自筹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休宁县境内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磋商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方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休宁城乡 (略) (联系电话:0559-(略))提出投诉。
9.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休宁县齐云 (略) 、休宁县 (略) 、休宁县 (略)
地 址:休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八楼
联系方式:0559-(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休宁县海 (略) 8号
联系方式:0559-(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9-(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