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2024年度专职监管质量检测和咨询服务资金已落实。招 (略)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咨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2024年度专职监管质量检测和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 (略) 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2024年度工程包括2022年度续建工程、2023年度新开工程、2024年度计划开工工程。
2.2.1 2022年度续建工程
淮安境内:共2个标段,河道3标(桩号7+200~13+100)、河道4标(桩号13+100~15+300);
盐城境内:共3个标段,河道1标(桩号66+200~68+200)、河道2标(桩号114+000~120+300)、河道3标(桩号120+300~126+500)
2.2.2 2023年度新开工程
枢纽工程:滨海枢纽、滨海枢纽南船闸管理用房,淮安枢纽。
淮安境内:共6个标段,河道5标(桩号15+300-19+300,含朱桥泵站、涵洞、临时机口等)、河道6标(桩号19+300-23+300)、河道7标(桩号23+300-26+000)、河道8标(桩号30+875~32+860),和平南站、宋潮站、宋潮涵洞、楚州泵站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淮扬路高架桥工程。
(略) 境内:共6个标段,2023年度河道1标(桩号68+200~70+900)、河道2标(桩号72+900~77+400)、河道3标(桩号77+400~82+000)、河道4标(桩号82+000~84+000),114+000~126+500段深泓坡脚石笼防护及输电线路塔基防护工程,陶圩河闸站、西排河涵闸、陈涛地龙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
2.2.3 2024年度计划开工工程
枢纽工程:淮阜枢纽,海口枢纽。
(略) 境内:拟开工桩号32+860-35+650、35+650-36+680、36+680~37+900河道工程,古盐河站、清安河站、新涧河站等建筑物工程。
(略) 境内:拟开工阜宁境内16.1公里河道工程及其范围内张马大沟闸站、川里河闸站、跃进河涵闸等3座穿堤建筑物,潮河闸站、戴舍大沟涵闸、马集大沟涵闸、芦杨泵站、芦杨地龙等5座穿堤建筑物,淮阜漫水闸交通桥。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2024年度专职监管质量检测,具体工作内容为:检测范围为上述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2024年度工程;检测单位按照委托人下达的检测计划要求,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实体等进行检测,同时提供检测相关咨询服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服务期12个月(365天)。计划于2024年1月进场,根据工程专职监管需要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咨询服务并编制检测计划和报告。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级、混凝土工程*级、量测*级、金属结构*级、机械电气*级资质; (略) 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12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承担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业绩(附合同协议书)。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从业资格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5)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上述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2024年度工程中承担施工单位自检的单位投标(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 (略) 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 (略)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7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 (略) “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 (略) “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客服QQ:*。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
7.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最高投标限价:91.97万元,其中检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85.97万元,检测咨询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和分项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为70%、75%、80%,三者其一,在开标会上随机抽取产生;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2%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2%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92%。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7.4分值构成
总分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检测单位资信 | 具备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的,有1个得1分,最多得3分。 | 3 | |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 检测单位业绩 | 近5年内(即2018年12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项合同金额4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的,有1个加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提供1.合同协议书;2.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3.能反映工程规模及特征的有效证明(初步设计批复或招标公告)。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评分标准的,需要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 若项目负责人业绩、技术负责人业绩、单位业绩任意二者之间为同一业绩的,不可兼得,计分顺序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单位。 | 2 | ||
2.2.4 (2) | 服务实施方案 | 检测及咨询服务大纲 | 检测(含拟专业分包的内容)及咨询服务大纲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最高得12分,有缺陷扣0.1~4.8分,无描述不得分。 | 12 | |
检测依据、检测方法 | 检测依据全面、符合现行有效标准、规范,检测方法科学合理,最高得6分,有缺陷扣0.1~2.4分,无描述不得分。 | 6 | |||
检测工作保证措施 | 检测(含拟专业分包的内容)及咨询服务工作的各项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检测精度的技术措施,检测进度计划及保证检测进度的管理措施,检测工作质量与服务保证措施,咨询服务的全面性、专业性的保证措施,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等)齐全完善有效,最高得10分,有缺陷扣0.1~4分,无描述不得分。 | 10 | |||
合同管理、档案管理 | 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最高得5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
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 | 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最高得10分,有缺陷扣0.1~4分,无描述不得分。 | 10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 ①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的98%~100%(含98%、100%)范围内的得28分; ②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00%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28分基础上扣1分; 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98%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28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 28 | ||
2.2.4(4) | 项目负责人素质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素质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且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提供资格和职称证书) 2.近5年内(即2018年12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项合同金额4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且担任质量检测项目负责人,有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提供:1.合同协议书;2.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3.能反映工程规模及特征的有效证明(初步设计批复或招标公告)。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评分标准的,需要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 若项目负责人业绩、技术负责人业绩、单位业绩任意2者之间为同一业绩的,不可兼得,计分顺序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单位。 | 4 | |
技术负责人素质 | 1.技术负责人具有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且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且具有水利类工程师职称得1分。(提供资格和职称证书) 2.近5年内(即2018年12月1日以来,时间以以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项合同金额4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且担任质量检测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有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提供:1.合同协议书;2.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3.能反映工程规模及特征的有效证明(初步设计批复或招标公告)。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评分标准的,需要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 若项目负责人业绩、技术负责人业绩、单位业绩任意2者之间为同一业绩的,不可兼得,计分顺序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单位。 | 4 | |||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 人员配置 | 1.项目组人员专业类别(岩土、混凝土、量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齐全,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者工程师以上职称,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8分,项目组人员每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须提供相关人员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其中对于提供职称证书的,岩土、混凝土、量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等5个类别的专业应符合《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3年第18号)附件1《各专业类别可使用的技术职称证书专业清单》要求。 2.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中具有高级职称每名得1分,最高得4分。 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 12 | ||
仪器设备 | 主要试验检测仪器及专用设备、车辆能满足本工程质量检测业务需要,最高得4分,有缺陷扣0.1~1.6分,无描述不得分。 (投标人须对照检测内容列出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同时提供发票和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扫描件) | 4 | |||
合计 | 100 |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 (略) 淮安区漕运镇淮 (略) 内
联 系 人:顾先生
电 话:051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江虞宾馆4楼
联系人:张焱
电话:025-*、025-*
电子邮件:*@*q.com